浙江工业大学是东部沿海地区第一所省部共建高校、首批国家“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牵头高校和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风景旅游胜地杭州。学校始建于1953年,其前身可以追溯到1910年创立的浙江中等工业学堂,先后经历了杭州化工学校、浙江化工专科学校、浙江化工学院和浙江工学院等发展阶段,1993年更名浙江工业大学。
习近平总书记主政浙江期间,曾指示学校“积极发挥自身的学科优势和人才智力优势,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各类优秀人才的培养基地和工程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基地,为加快浙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学校牢记习总书记的嘱托,坚持以一流学科建设为主线,以“立足浙江、服务区域,走向全国、对接国际”为办学宗旨,彰显“以浙江精神办学,与区域发展互动”的办学特色,秉承“厚德健行”的校训,弘扬“艰苦创业、开拓创新、争创一流”的精神传统、“敬业奉献”的教风和“取精用弘”的学风,着力培养一流人才,产出一流成果,主动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学校拥有朝晖、屏峰、莫干山三个校区,占地面积3333亩,设有26个二级学院和1个部,另有独立学院——之江学院。现有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20536人、各类研究生14561人、留学生1037人。在校教职工3392人,其中专任教师2486人,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5人、浙江省特级专家11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4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7人、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13人、国家级教学名师3人、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6人、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14人、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3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0人、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11人。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拔尖创新人才为引领、高级应用型人才为主体、复合型人才为特色,大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富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行业精英和领军人才。建校以来,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各类优秀人才30余万人。现有本科招生专业63个,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2个门类。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0个,一级学科未覆盖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2个,建有博士后流动站9个。化学、工程学、材料科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农业科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科学、药理学与毒物学、社会科学总论等9个学科进入全球ESI前1%,其中化学、工程学等2个学科进入全球ESI前1‰。
学校坚持以服务国家和区域发展重大需求为己任,着力强化政产学研用合作网络的战略布局。现有国家级科研平台10个,省部级科研平台69个。学校先后有近800余项科研成果获国家、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其中国家科学技术奖24项,获奖数量位居全国高校前40位;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11项。学校位列全国高校科技创新排行榜第30位,入围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全球400强。近三年以第一单位/通讯单位等在Science、Nature、Cell上发表论文5篇;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总数居全国高校第6位;位列中国高校专利转让排行榜第7位。“十三五”以来,新增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13项,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48项,省级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一等奖10项,签订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重大横向项目47项。2022年学校科研经费到款11.07亿元。学校与省内外60余个市、县(区)建立全面合作或科技合作关系,累计服务企事业单位6600余家。
七秩风华正青春,守正创新向未来。今天的浙江工业大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主政浙江期间对学校的指示要求,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建设区域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研究型大学,为推进浙江省“两个先行”和“重要窗口”建设,助力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新的卓越贡献。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潮王路18号
邮政编码:310014
电话问询台:86-0571-88320114
浙江工业大学发展沿革 |
浙江工业大学经历了由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杭州化学工业学校(以下简称杭州化工学校)、浙江化工专科学校、浙江化工学院、浙江工学院、浙江工业大学等5个发展阶段。
杭州化工学校阶段(1953年6月~1958年6月)
1953年6月,重工业部根据政务院“必须对中等技术教育进行有计划、有步骤地整顿和发展”的精神,宣布将浙江省温州工业学校、浙江省杭州工业学校化工科、江苏省苏州高级工业技术学校化工科合并,并选址杭州市建校,校名为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杭州化学工业学校,9月14号举行开学典礼。校园占地235亩,设无机物工艺、分析化学、化学工厂机械装备等3个专业。学生835名,教职工152名,其中教师60名。
浙江化工专科学校阶段(1958年6月~1960年8月)
1958年6月,学校归属浙江省人民委员会领导,校名改为浙江化工专科学校,当年招收专科生。根据浙江省和化工部的协议精神,设基本化学、化学工程、化工机械、有机合成等5个专科专业,学制为2年。另外还以化工机械、化学工程专科五年制的名义,招收初中毕业的新生入学(不久,改为二年制预科,结业后重考本科)。专业总数达12个(其中7个中专专业为无机物工艺、分析化学、化学工厂装备、炼油工艺、有机化学、化工仪表等)。在校生1975名,其中专科生占24%,教职工357名,其中专任教师130名。
浙江化工学院阶段(1960年2月~1980年10月)
1960年2月,浙江省要在衢州(原名衢县,以下同)城郊集化工厂、化工学院、化工研究所为一体,建立生产、教学、科研三结合的化工基地,决定以浙江化工专科学校为基础,并入衢州化工专科学校,建立浙江化工学院。校址选在衢州城南12公里的烂柯山下。1960年2月22日破土动工,开始了第二个校园的建设。同年9月,学校分衢州、杭州两地进行教学,本、专科师生约1400名。全校在校学生2176名,其中本科生523名,专科生284名,中专生1369名。教职工895名,专任教师233名,设有高分子工学、基本有机合成、化工机械、无机物工学、电化学、氟化学、化学纤维、炼油炼焦等8个本科专业;无机物工艺、基本有机合成、化工机械、高分子工学、电化学等5个专科专业,以及7个中专专业。开学时,定校名为乌溪江化工学院。1962年8月,校名改为浙江化工学院,在校生减少到660名(不包括中专学生348名);同时撤消杭州分部,中专恢复杭州化工学校建制,改由浙江省化工厅领导。1963年7月,浙江化工学院、杭州化工学校又同归化工部领导,由于衢州校址外部条件差,投资大、见效慢,为改善办学条件,化学工业部决定浙江化工学院迁回杭州,与杭州化工学校共同使用文一路校舍,并负责领导杭州化工学校。1965年11月,两校再次归浙江省管理,浙江化工学院又迁到衢州原址,杭州化工学校仍留在杭州,由省化工厅领导。在1960~1965年中,浙江化工学院经历了“五年三迁”。虽然校址多变,学校不稳定,但学校党委始终坚持创业精神,带领师生员工化不稳定为动力,求质量,争发展。
1966年5月开始了“文化大革命”,学校管理机构瘫痪;连续4年停止招生,长期停课,影响了对大学生的正常培养。1970年7月,在全省高等院校撤并中,杭州化工学校被撤销,147名教职工及有关校产并入浙江化工学院,人员与物资于当年11月起分批迁往衢州,杭州化工学校至此结束。
粉碎“四人帮“以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学校决心改变面貌,加快发展。根据浙江省建设需要,1977年除恢复本科无机工艺、基本有机合成、化工机械3个专业外,增设工业分析、农药化工、工业企业电气自动化、机械制造4个专业,突破了单一的化工专业模式。1978年又增设化工设备防腐专业,本科专业达到8个。本科生年招生数超过330名,教职工748名,其中专任教师270名。1979年,首次招收化工机械、物理化学两项专业硕士研究生。设有5个科学研究室,31个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总值已达289万元,图书超过30万册。
浙江工学院阶段(1978年2月~1992年10月)
浙江工学院于1978年2月起筹建,校址选在西湖区(现为拱墅区)上塘公社所属的潮王(曾名朝阳,以下同)、东新大队,规划用地面积430亩,按3000名学生规模设计,1979年4月4日破土动工。1979年1月,设立杭州分校,招生429名,在有关工厂企业、事业单位内设立7个教学点,开办专科班。至1980年8月,建成约5000平方米校舍,并陆续从外地调入教职工约180名。
为加速浙江工学院建设,浙江省委决定浙江化工学院并入浙江工学院,并作为建校基础。1980年8月4日,浙江工学院临时党委成立,从而保证了组织上进行统一领导;确定了边基建、边迁校、边办学的方针。同时招生专业增加到12个(其中本科专业11个),招生数增加到667名,其中土木系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新生65名在杭州本部入学,在衢州原址设浙江工学院分部,其他专业的新生564名和1276名老生在分部入学。自1981年起,按新校舍的建设进度,每年新生杭州入学,在衢州的教职工和图书、仪器、设备则分期分批迁来杭州。分部负责1980级以前在校生的培养,直至毕业。至1984年,杭州本部建成校舍4.92万平方米,学校搬迁完毕,衢州分部随之撤消。
学校地处浙江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得到浙江省委、省人民政府的直接关心与支持。学校坚持了主动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的办学指导思想,充分发挥人员潜力,发扬艰苦创业的传统,在新的环境条件下求发展,求提高,求效益。在1980~1992年间,学校有了较快的发展,建成校舍16万平方米,年招生数由629名增至1265名。至1992年底,已有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等3个层次、35个专业、4247名学生,在这里接受高等工程教育、高等工商管理教育或高等职业技术师范教育。成人教育的在册学生数已达1551名。全校共有教职工1631名,其中专任教师671名。固定资产总值8000万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944万元。藏书量已超过65万册,中外期刊3300种。1983年开始,已与日本国足利工业大学、宇都宫大学、美国瓦尔帕来索大学、德国吕贝克技术学院等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举办国际学术会议,扩大了学校影响。至1992年,学校设化工、机械、电子、土木、公管、轻工、计算机、技术师范等8个系和社会科学、基础课程、体育军训、成人教育4个部,还设有6个校办工厂和劳动服务公司、卫生所、幼儿园等附属机构,并有4个省重点学科和1个省重点实验室,为学校上新台阶打下了牢固的基础。
浙江工业大学阶段(1991年12月~ )
1991年10月,浙江省人民政府为发展浙江工业教育,开始和祖籍浙江嘉兴、现在台湾省的实业家张子良洽谈捐资共建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工业大学的筹建工作由此起步。同年12月16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和张子良签订了《张子良先生捐资兴建浙江工业大学的协议书》,要点是:(1)张子良为在浙江工学院基础上兴建浙江工业大学捐资1000万美元,省人民政府配套费6000万元人民币。(2)浙江工学院更名为浙江工业大学,下设工商管理、职业技术教育和工程技术3个学院。(3)工大建设分两期进行,1992~1995年投资数占总数的62.5%,1996~2000年投资数占37.5%,2000年完成。捐资接受单位为浙江工学院,更名后,接受单位为浙江工业大学。双方认为,如有可能,力争使上述计划尽快实施。(4)建设项目分期的建设方案由浙江工学院(浙江工业大学)提出具体实施意见。
1992年3月16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了浙江工业大学总体规划,定土地500亩,在校生6000名,校舍总面积26万平方米等。还公布了以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周洪昌为组长的、省、市14个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浙江工业大学(筹)基本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名单。学校也建立了浙江工业大学筹建领导小组,负责筹建工作。
1992年4月21日,隆重举行了浙江工业大学子良教科大楼奠基典礼暨文化体育活动中心开工仪式,开始打下浙江工业大学建设的第一桩。
通过一年余的筹建,已经具备了建立浙江工业大学的基本条件。1993年12月,浙江省政府下发浙政发〔1993〕274号文件,同意将浙江工学院更名为浙江工业大学。
1994年11月,浙江省政府下发浙政发〔1994〕199号文件,将省计划与经济委员会所属的浙江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并入浙江工业大学。1999年7月,浙江省政府下发浙政发〔1999〕169号文件,将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所属的杭州船舶工业学校并入浙江工业大学。2001年3月,浙江省政府下发专题会议纪要〔2001〕7号,将省建材工业总公司所属的浙江建材工业学校并入浙江工业大学。
浙江工业大学前史溯源 |
浙江工业大学的校史始于全国院校大调整后的1953年。追溯时间的长河,揭开历史的画卷,浙江工业大学前身的发展历史源远流长,其发展过程历经沧桑,曾铸就辉煌,也经历坎坷,又劫后重生。
新中国成立之前,浙江省的工业学校有浙江省立杭州高级工业职业学校、杭州市私立大陆高级测量科职业学校、浙江省立宁波高级工业职业学校、浙江省立温州高级工业职业学校。解放后,上述工科学校合并成立浙江工业干部学校,不久又易名为浙江省杭州工业学校和浙江省温州工业学校。它们既是当时浙江省工业建设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也是当时浙江省先进科技文化的重要传播地和辐射源之一。
浙江省立杭州高级工业职业学校的前身创办于1910年的浙江中等工业学堂,这是浙江最早的一所官立工业学堂。1912年校名改称为浙江公立中等工业学校。1913年遵部章更名为浙江公立甲种工业学校。1920年秋由省议会部分议员提议,升格为浙江公立工业专门学校,学校升格后,同时保留甲种工科,附设于工专。1927年浙江公立工业专门学校改组为浙江大学(当时称第三中山大学)工学院,甲种工科先后改称为浙江大学工学院附设的高工科职业学校和高级工科中学。1930年,浙江大学认为高级工科中学附设在大学内有碍大学自身发展,拟“停止招生,逐年结束”。浙江省教育厅鉴于当时全省工业教育的现状和社会对此类人才的需求,认为“浙大有继续举办的必要”,并拟具拨款补助办法,报经省政府委员会通过,校名也改称为国立浙江大学代办浙江省立高级工科中学。1933年复改为国立浙江大学代办浙江省立杭州高级工业职业学校。1937年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是年11月27日,学校在迁移途中停办,官方称停顿。1944年浙江省政府在於潜复设浙江省立浙西临时高级工业职业学校,抗战胜利后根据浙江省教育复员计划,恢复省立杭州高级工业职业学校,并迁回杭城。1950年与宁波高级工业职业学校合并成立浙江工业干部学校。
杭州市私立大陆高级测量科职业学校源于1928年创办的浙江测量讲习所,1934年浙江省教育厅令“改所为校”,校名定位杭州市私立大陆高级测量科职业学校。新中国成立后校董会请求政府接管,浙江省工矿厅命杭州高级工业职业学校接收,1950年2月并入杭州高级工业职业学校。
浙江省立宁波高级工业职业学校创办于1912年,当时校名为宁波公立中等工业学校,后更名为旧宁属县立甲种工业学校、宁波市立工业职业学校、鄞县县立高级工科中学等。1934年改称为浙江省立宁波高级工业职业学校。1941年宁波沦陷前夕,学校西迁丽水,先后改称为英士大学代办浙江省临时中学第四部,英士大学代办浙江省立宁波高级工业职业学校。后学校继续搬迁,1943年脱离英士大学,恢复宁波高级工业职业学校校名。1946年由临海大田复员宁波,1950年3月,与杭州高级工业职业学校合并成立浙江工业干部学校。
浙江工业干部学校成立于1950年3月,杭州工业学校是浙江工业干部学校再调整的产物,诞生于1952年10月,这两所学校的办学只有三年半的时间。
浙江省温州工业学校的前身是1942年成立的私立毓蒙工业职业中学,翌年校名改为私立瑞安毓蒙工业职业学校,1946年改名为旧温属联立工业职业学校,1948年易名为浙江省立温州高级工业职业学校,1950年浙江省工矿厅决定将温州高级工业职业学校并入浙江工业干部学校(文件称之为浙江工业干部学校温州分校),但实际上并没有执行合并。1952年浙江省立温州高级工业职业学校更名为浙江省温州工业学校,1953年全国中等技术学校进行调整,温州工业学校化工科迁杭并入杭州化工学校,温州工业学校也改名为杭州化学工业学校温州分校,隶属于重工业部化学工业局,1954年8月,温州分校奉令迁杭合并于杭州化学工业学校。
加盟杭州化学工业学校的还有江苏省苏州高级工业技术学校,该校创办于1946年,当时校名为江苏省立苏州高级工业职业学校,新中国成立后改称为苏州高级工业技术学校,1950年8月,江苏省立松江中学应用化学科并入苏州高级工业技术学校,其前身是创办于1927年的江苏省立松江高级应用化学职业学校。1951年学校有苏南人民行政公署主管,后校名改为苏南苏州高级工业技术学校。1952年复改为江苏省(立)苏州高级工业技术学校,隶属于江苏省教育厅。是年8月,该校化工科调整到杭州,共同组建杭州化学工业学校。
1952年下半年至1953年上半年,全国中等技术学校进行大调整,浙江工业干部学校/杭州工业学校发生重大“裂变”,浙江工业干部学校的土木科和温州高级工业职业学校土木科合并成为了杭州土木工程学校;工业干校纺织科与其他学校合并成为了杭州纺织工业学校;杭州工业学校的机械科、电机科成立了杭州水力发电学校;杭州工业学校化工科、温州工业学校、苏州高级工业技术学校化工科合并成立了杭州化学工业学校。上述新成立的四所工科学校历经变迁,杭州化学工业学校进一步发展成为浙江化工学校、浙江工学院、浙江工业大学。
综观浙江省早年工业学校的历史沿革,浙江工业教育与国内众多工科学校有着文脉联系,浙江工业大学与浙江省早年工业教育的学脉紧密相连,并为此为渊源和基础,直接传承着浙江省工业教育的历史,最早可追溯到1911年创办的浙江中等工业学堂,这种渗透在血液里的基因,连接着浙江工业大学的昨天、今天和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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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院院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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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书记 全面主持学校党委工作。分管学校办公室(屏峰校区管委会)、档案馆。联系化学工程学院、管理学院。 | ||
校长、党委副书记 全面主持学校行政工作。负责发展规划、国际合作交流、审计工作,分管发展规划处(省部共建办公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审计处、政策研究室。联系机械工程学院、经济学院。 | ||
党委副书记 负责组织、党校、老干部、工会、教代会、妇联等工作,分管组织部、离退休党委、校工会、校妇联。受校长委托负责离退休工作,分管离退休工作处。联系生物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之江学院。 | ||
党委副书记 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宣传思想工作、统战、共青团、思政课程建设、保密等工作,分管学工部、研工部、宣传部、统战部、校团委;受校长委托负责学生工作、莫干山校区建设与管理工作,分管学生处、莫干山校区管委会。联系公共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创业学院。 | ||
党委委员、副校长 协助校长负责本科教育教学、财务、发展联络(地 方合作、校友)、留学生教育、继续教育、体育军训、图书情报等工作,分管教务处、计划财务处(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合作发展处(校友联络办公室)、继续教育学院、体育军训部、图书馆、教育教学评估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联系设计与建筑学院、健行学院(健行书院)、继续教育学院、体育军训部。 | ||
党委委员、副校长 协助校长负责人才人事、科学研究等工作,分管人事处(教师工作部)、人才工作办公室、科学技术研究院(工业研究院、先进技术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院、分析测试中心(实验动物中心、电镜中心)、学术期刊社、校级直属研究机构。联系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药学院、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法学院。 | ||
党委委员、副校长 协助校长负责学科建设、研究生教育教学、实验室设备与资产、校园信息化等工作,分管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采购中心(教科物资服务中心)、信息化办公室。联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理学院、国际学院。 | ||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浙江省监察委员会驻浙江工业大学监察专员 主持校纪委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等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室。 | ||
党委委员、副校长 协助校长负责基本建设、后勤、房产、保卫、产业等工作,分管校园建设处、公共事务管理处、保卫处、容大后勤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联系土木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 | ||
副校长 | ||
党委委员、宣传部部长 主持党委宣传部工作。联系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 ||
党委委员、组织部部长 主持党委组织部工作。联系环境学院、人文学院。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
学校名称 | 姓 名 | 任职时间 |
杭州化工学校党支部 | 钱序勋 | 1953.8-1954.3 |
李昌福 | 1954.3-1955.1 | |
贾荣彬 | 1955.1-1957.9 | |
杭州化工学校党总支 | 周学山 | 1958.4-1958.9 |
浙江化工专科学校党委 | 周学山 | 1958.9-1960.2 |
浙江化工学院党委 | 张庆三 | 1960.2-1966.5 |
周学山 | 1978.4-1980.8 | |
浙江工学院临时党委 | 周学山 | 1980.8-1981.11 |
浙江工学院党委 | 周学山 | 1981.12-1987.1 |
屠德雍 | 1987.1-1993.2 | |
浙江工业大学党委 | 屠德雍 | 1993.2-1994.9 |
王国榜 | 1994.9-2000.12 | |
汪晓村 | 2000.12-2011.9 | |
梅新林 | 2011.9-2017.7 | |
蔡袁强 | 2017.7-至今 |
浙江工业大学历任校长 |
学校名称 | 姓 名 | 任职时间 |
杭州化工学校 | 刘亚东 | 1954.3-1958.6 |
浙江化工专科学校 | 刘亚东 | 1958.6-1960.8 |
浙江化工学院 | 刘德甫 | 1960.2-1964.7 |
李寿恒 | 1964.7-1967.7 | |
周学山 | 1978.4-1980 | |
浙江工学院 | 李恩良 | 1981.12-1983.12 |
邓汉馨 | 1983.12-1988.1 | |
洪起超 | 1988.1-1993.2 | |
浙江工业大学 | 洪起超 | 1993.2-1994.9 |
吴添祖 | 1995.6-2000.12 | |
沈寅初 | 2000.12-2005.3 | |
张立彬 | 2005.3-2015.7 | |
蔡袁强 | 2015.7-2017.7 | |
李小年 | 2017.7-2023.7 | |
高 翔 | 2023.7-至今 |
学校名称 | 姓 名 | 任职时间 |
杭州化工学校党支部 | 钱序勋 | 1953.8-1954.3 |
李昌福 | 1954.3-1955.1 | |
贾荣彬 | 1955.1-1957.9 | |
杭州化工学校党总支 | 周学山 | 1958.4-1958.9 |
浙江化工专科学校党委 | 周学山 | 1958.9-1960.2 |
浙江化工学院党委 | 张庆三 | 1960.2-1966.5 |
周学山 | 1978.4-1980.8 | |
浙江工学院临时党委 | 周学山 | 1980.8-1981.11 |
浙江工学院党委 | 周学山 | 1981.12-1987.1 |
屠德雍 | 1987.1-1993.2 | |
浙江工业大学党委 | 屠德雍 | 1993.2-1994.9 |
王国榜 | 1994.9-2000.12 | |
汪晓村 | 2000.12-2011.9 | |
梅新林 | 2011.9-2017.7 | |
蔡袁强 | 2017.7-至今 |
浙江工业大学历任校长 |
学校名称 | 姓 名 | 任职时间 |
杭州化工学校 | 刘亚东 | 1954.3-1958.6 |
浙江化工专科学校 | 刘亚东 | 1958.6-1960.8 |
浙江化工学院 | 刘德甫 | 1960.2-1964.7 |
李寿恒 | 1964.7-1967.7 | |
周学山 | 1978.4-1980 | |
浙江工学院 | 李恩良 | 1981.12-1983.12 |
邓汉馨 | 1983.12-1988.1 | |
洪起超 | 1988.1-1993.2 | |
浙江工业大学 | 洪起超 | 1993.2-1994.9 |
吴添祖 | 1995.6-2000.12 | |
沈寅初 | 2000.12-2005.3 | |
张立彬 | 2005.3-2015.7 | |
蔡袁强 | 2015.7-2017.7 | |
李小年 | 2017.7-2023.7 | |
高 翔 | 2023.7-至今 |
学生情况(单位:人) | |
全日制本科学生 | 20536 |
在读各类研究生 | 14561 |
其中:博士研究生 | 1122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11527 |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1912 |
留学生 | 1037 |
教职工情况(单位:人/个) | |
在职教职工总数 | 3392 |
专任教师 | 2486 |
其中:正高职称 | 498 |
副高职称 | 810 |
具有博士学位 | 1818 |
教职工中有 | |
中国工程院院士 | 5 |
浙江省特级专家 | 11 |
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 4 |
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 7 |
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 | 13 |
国家级教学名师 | 3 |
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 | 6 |
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 | 14 |
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 3 |
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 10 |
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 | 11 |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 9 |
教育部创新团队 | 2 |
“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 1 |
国家级教学团队 | 2 |
浙江省“万人计划”入选者 | 34 |
浙江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 64 |
浙江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 | 28 |
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 20 |
学科专业情况(单位:个/门/位/项) | |
学院、部 | 27 |
本科专业 | 63 |
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 46 |
通过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含住建部专业评估认证)专业 | 19 |
浙江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 14 |
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 13 |
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 2 |
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 30 |
一级学科未覆盖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 3 |
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 22 |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 9 |
浙江省一流学科 | |
其中:A类学科 | 13 |
B类学科 | 2 |
全球ESI前1%学科 | 9 |
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 11 |
“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 14 |
国家级现代产业学院 | 1 |
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 | 1 |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3 |
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 2 |
2018-2022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 18 |
近三届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 9 |
全国优秀教材奖 | 1 |
省级一流本科课程 | 239 |
省级优秀研究生课程 | 30 |
省级现代产业学院 | 3 |
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15 |
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 13 |
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 | 3 |
2021-2025年浙江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 60 |
科研机构(单位:个) | |
国家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 | 1 |
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1 |
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筹) | 1 |
省部共建2011协同创新中心 | 1 |
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 | 2 |
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 3 |
国家级大学科技园(牵头建设) | 1 |
省部级科研平台 | 64 |
固定资产总值(单位:亿元) | 53.46 |
藏书(含电子图书)(单位:万册/件) | 1262 |
中外期刊(单位:万种) | 140.05 |
校园面积(单位:亩) | 3333 |
一、学校2023年招生计划如何安排?
学校2023年计划招生5218人。其中浙江省内计划招生3228人,包括“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500人,普通类提前(教育学类)160人,普通类专业2243人,艺术类第一批(设计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150人,省内地方专项计划99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软件工程、土木工程)76人。
二、学校今年招生有哪些特点和变化?
今年我校招生有两大变化:第一,新增四个招生专业。在原有健行实验班(人文社科、理工)基础上,新增健行学院实验班(分子化学工程)和健行学院实验班(智能科学)两个学科导向型实验班招生,各招生15人;新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基础拔尖基地班),计划招生25人;新增应用物理学(基础拔尖基地班),计划招生20人。第二,部分专业调整选考科目要求。环境科学与工程类要求物理和化学两门必选;材料类要求为物理一门必选;工商管理类不限选考科目。
三、浙江考生有哪些途径报考浙江工业大学?
1. 普通类招生专业:院校代码 0003。
2. “三位一体”招生专业:参加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并入围考生可填报“三位一体”入围组别招生专业,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报我校,院校代码单列为0203。
3. 教育学类专业:在普通类提前招生。院校代码为0003。
4. 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土木工程(中外合作):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我校与国外名校合作办学,实现不出国门享受国外的优质教育资源。院校代码为0003。
5. 艺术类专业: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设计学类专业均在艺术类第一批招生,院校代码为0003。
四、三位一体进档考生综合成绩如何测算?
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同分则按照高考位次号排序)、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其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换算见附表,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技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等第按考生的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中等第高的计入。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 10A | 9A | 8A | 7A | 6A | 5A |
成绩折算(分) | 100 | 96 | 92 | 88 | 84 | 80 |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 9A1B | 8A1B | 7A1B | 6A1B | 5A1B | |
成绩折算(分) | 98 | 94 | 90 | 86 | 82 | |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 8A2B | 7A2B | 6A2B | 5A2B | ||
成绩折算(分) | 96 | 92 | 88 | 84 | ||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 7A3B | 6A3B | 5A3B | |||
成绩折算(分) | 94 | 90 | 86 | |||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 6A4B | 5A4B | ||||
成绩折算(分) | 92 | 88 | ||||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 5A5B | |||||
成绩折算(分) | 90 |
五、艺术类专业录取的综合分是如何计算的?
艺术类考生综合分计算方法是文化课、专业课的成绩均折算到750分制下的分数,然后按比重叠加。设计学类专业文化课与专业课比重是5:5,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文化课与专业课比重是6:4。
如:某省当批次艺术类文化课总分是440分,美术类专业统考总分是300分,考生文化课成绩是320分,考生美术专业统考成绩240,则该考生报考我校设计学类专业的综合分是:
320/440×750×50%+240/300×750×50%=572.72
如:某省当批次艺术文化课总分是750分,考生文化课成绩是480分,考生参加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是80分(播音与主
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按满分为100分计),则该考生报考我校播音
与主持艺术专业的综合分是:
480×60%+80/100×750×40%=528
六、学校对考生的体检是否有特殊要求?单科要求的专业有哪些,具体要求是什么?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学校外语单科成绩有要求的专业有: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播音与主持艺术、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四个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如外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则按外语单科成绩5分一档降分录取;最高降分不超过10分。以上外语成绩按单科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外语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七、学生进校后重新选专业有哪些机会?
学校充分贯彻以人为本的育人理念,尊重学生个体志向和学习兴趣,注重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2016年起全面放开转专业,为学生提供多次自主选择专业的机会,且所有专业均开放辅修。普通学生可以按照规定在第二、三、四学期,在全校范围内申请转专业。除此之外学生还可以选择一体化双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2+2、量化金融等复合培养,参与健行学院二次选拔来调整专业。
八、学校在大学生创新创业方面有哪些特色或政策?
学校一贯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坚持“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推动创新”的理念,在省内率先成立创业学院。学校荣获教育部颁发的“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连续两届获得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前三,是迄今为止首个斩获“互联网+”全国季军的地方高校。
目前,学校共有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等“众创空间”8个(近3000平方米),设有“互联网+”、“挑战杯”、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和竞赛30多项,校友捐赠奖助学金、创新创业基金、实习实践基金等累计11400万元。学校开设一大批创新创业课程,聘请专兼职的创业导师300余人,为学生创新创业学习和实践提供了全方位的指导与服务。近两年,共培育孵化了大学生创业项目112个,有1位同学荣获全国百名大学生“创业英雄”称号(累计8人),111位同学因在创新创业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而直接获得“免试推研”资格。涌现如邓建波(青团社创始人,目前公司已获得投资超过3亿元)等一批大学生创业典型。
九、学校中外合作办学的专业有哪些?与浙江工业大学其他专业颁发的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是否相同?
学校设有软件工程(中外合作)专业和土木工程(中外合作)专业。软件工程(中外合作)专业办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为我校与瑞典布莱京厄理工大学(Blekinge Institute of Technology)合作办学,为浙江省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每年学费25000元。完成教学计划要求、达到相关规定的颁发浙江工业大学文凭,文凭专业名称与招生计划中的专业名称一致;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我校工学学士学位。同时提供“3+1+1”模式的赴瑞学习机会。
土木工程(中外合作)专业办在土木工程学院,为我校与澳大利亚联邦大学(Federation University Australia)合作办学,每年学费28000元,采取双校注册联合培养模式,学生本科四年在浙江工业大学就读,符合双方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以同时获得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工学学士学位证书(文凭专业名称与招生计划中的专业名称一致),以及澳大利亚联邦大学工程技术(土木)(Bachelor ofEngineering Technology (Civil Engineering))学士学位证书。
十、学校开放办学和国际交流情况如何?
学校积极推进国际化发展战略,大力实施学生海外培养计划,提供形式多样的学生海外培养渠道和海外学习经费资助,每位学生在校期间都能享受海外学习(交流)的机会和一次经费资助。学校开展学生交流和联合培养项目的海外院校有100余所,项目数近100项,其中,校级交流交换项目50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3项。海外合作高校层次大幅提升、参与学生人数逐年增加、项目内容和形式也更加多元化。学校还每年与海外高校联合组织举办暑期国际化课程,中外学生同堂学习修读学分。
浙江工业大学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称 | 浙江工业大学 | |
二、院校国标码 | 10337 | |
三、校址 | 朝晖校区(含德胜园):杭州市拱墅区潮王路18号(德胜园位于假山路33号); 屏峰校区: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88号(杭州小和山高教园区内); 莫干山校区:湖州市德清县长虹街999号。 全日制本科新生在朝晖校区、屏峰校区就学。 | |
四、层次 | √本科 □专科 | |
五、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浙江工业大学 |
证书种类 | 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 |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学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研究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学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相关的招生政策和规则,研究确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 |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学校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学生进校一段时间以后,在充分了解类内各专业的基础上进行类内专业确认。 | |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 学校无预留计划。 | |
十、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 |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 |
十二、录取规则 | 1. 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2. 学校外语单科成绩有要求的专业:英语专业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播音与主持艺术、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四个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执行艺术类传统志愿录取的省份,如外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则按外语单科成绩5分一档降分录取;最高降分不超过10分。以上外语成绩按单科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外语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3.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投档录取政策规定(含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4. 学校在浙江省及全国其他公布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省(市、自治区)的招生录取中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择优录取。 5.学校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同分规则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单科成绩和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6.在实行“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只要单科成绩和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7.在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组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同分规则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单科成绩和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8. 学校对美术类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高水平运动队、华侨与港澳台考生、免试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以及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招生录取,按照学校公布的相关简章和章程的规定执行。 9.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 |
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艺术类10350元/学年,工科类6000元/学年(其中建筑类,土木类,工业设计为6900元/学年),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办学)25000元/学年,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28000元/学年,其它专业5300元/学年。健行学院实验班第一学年6000元/学年,后三年按学生确认专业学费标准执行。 |
住宿费标准 | 学生公寓住宿费:不超过1600元/人学年 | |
十四、资助政策 | 学校设有各类奖助学金四十余项(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各类优秀学生奖学金和社会奖助学金),同时实行国家助学贷款、校内无息借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开通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发放新生精弘关爱助学金。 | |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1-88320102。 | |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zjut.edu.cn 电话:0571-88320032 传真:0571-88320501 | |
十七、其他须知 | 学校全面放开转专业,为学生提供多次自主选择专业的机会,同时提供辅修专业的机会。 |
浙江工业大学是一所综合性的浙江省属重点大学,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建设的“省部共建”高校,入选国家首批“2011计划”和首批“浙江省重点高校建设计划”。学校始建于1953年,目前已发展成为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的综合性的教学研究型大学,综合实力稳居全国高校百强,正朝着“区域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研究型大学”的发展目标迈进。学校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世界著名的风景游览胜地浙江省杭州市;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0个,一级学科未覆盖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2个,建有博士后流动站13个;具有MBA、MPA等19种专业学位授予权;具有本科毕业生免试保送研究生推荐权和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招生权。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富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行业精英和领军人才。建校以来,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各类优秀人才30余万人。
一、保送条件
符合以下申请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可向我校提交申请:
1. 具有澳门居民身份证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持有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2. 品行端正,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条款中明确“学校可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学校及有关专业均不录取);
3. 符合2024年中国内地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澳门保送生要求,高中阶段学业成绩优异、品学兼优,由校方推荐。
二、招生专业及名额
2024年招收澳门保送生5人,具体招生专业见附件。
三、录取原则及考核方式
依据教育部、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教育及青年发展局等有关招生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考生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教育及青年发展局统一组织报名,学校采取“面试”的方式对考生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择优录取,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信息将发布在学校本科招生网站(https://zs.zjut.edu.cn)。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须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费用说明
澳门保送生的学费和住宿费与祖国大陆学生标准一致,学校收费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五、资格复查
1.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 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澳门保送生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证书颁发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的文件精神,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凡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其相应的学士学位。
七、联系方式
1. 咨询电话:0571-88320032
2. 传真号码:0571-88320501
3. E-mail:zsb@zjut.edu.cn
4.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潮王路18号(邮编310014)
5. 学校网址:www.zjut.edu.cn
八、其他
本招生简章由浙江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附件:浙江工业大学2024年招收澳门保送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
浙江工业大学2024年招收澳门保送生招生专业目录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1 | 020301 | 金融学 | 4 |
2 | 0204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4 |
3 | 030101 | 法学 | 4 |
4 | 050101 | 汉语言文学 | 4 |
5 | 050201 | 英语 | 4 |
6 | 050207 | 日语 | 4 |
7 | 050302 | 广播电视学 | 4 |
8 | 050303 | 广告学 | 4 |
9 | 070101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4 |
10 | 070102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4 |
11 | 070202 | 应用物理学 | 4 |
12 | 070302 | 应用化学 | 4 |
13 | 071002 | 生物技术 | 4 |
14 | 071102 | 应用心理学 | 4 |
15 | 080201 | 机械工程 | 4 |
16 | 080205 | 工业设计 | 4 |
17 | 080206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4 |
18 | 080207 | 车辆工程 | 4 |
19 | 080401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4 |
20 | 080407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4 |
21 | 080502 | 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 | 4 |
22 | 080601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4 |
23 | 080701 | 电子信息工程 | 4 |
24 | 080703 | 通信工程 | 4 |
25 | 080705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4 |
26 | 080801 | 自动化 | 4 |
27 | 080803 | 机器人工程 | 4 |
28 | 0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4 |
29 | 080902 | 软件工程 | 4 |
30 | 080903 | 网络工程 | 4 |
31 | 080906 | 数字媒体技术 | 4 |
32 | 080907 | 智能科学与技术 | 4 |
33 | 080910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4 |
34 | 081001 | 土木工程 | 4 |
35 | 081003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4 |
36 | 081301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4 |
37 | 081302 | 制药工程 | 4 |
38 | 081304 | 能源化学工程 | 4 |
39 | 082502 | 环境工程 | 4 |
40 | 082503 | 环境科学 | 4 |
41 | 082701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4 |
42 | 082702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4 |
43 | 082801 | 建筑学 | 5 |
44 | 082802 | 城乡规划 | 5 |
45 | 082901 | 安全工程 | 4 |
46 | 083001 | 生物工程 | 4 |
47 | 083002 | 生物制药 | 4 |
48 | 100701 | 药学 | 4 |
49 | 100801 | 中药学 | 4 |
50 | 120102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4 |
51 | 120103 | 工程管理 | 4 |
52 | 120201 | 工商管理 | 4 |
53 | 120204 | 财务管理 | 4 |
54 | 120401 | 公共事业管理 | 4 |
55 | 120402 | 行政管理 | 4 |
56 | 120602 | 物流工程 | 4 |
57 | 120701 | 工业工程 | 4 |
* 最终招生专业以上级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Q1:你校今年“三位一体”招生有哪些主要变化?
A:我校2023年“三位一体”招生政策变化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第一,新增两个招生专业。新增化学工程与工艺(卓越工程师)和机械工程(卓越工程师)两个招生专业。第二,部分专业选考要求变化。环境科学与工程类要求必须同时选考物理和化学两门科目,材料类要求必须选考物理,工商管理类不提科目要求。第三,专项条件调整。根据教育部《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和2022年9月公布的《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白名单赛事),调整了我校“三位一体”若干专项条件。第四,入围比例变化。A组和B组通过书面评审和入围考生名单的比例调整为招生计划数的10倍。C、D、E、F组与上年保持不变。第五,提高高考成绩要求。2023年,报考我校“三位一体”考生高考总分须不低于浙江省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的95%(具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现(报名条件(二)类)的考生不受此限)。
Q2:报名条件(二)中考生具有的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现是指哪些?怎样报考?
A: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现一般包括在某一学科的研究上具有特别突出的表现,具备较高水平的科学或技术发明创造,在国际性重要艺术体育比赛中获奖,组织有重大积极影响的社会实践活动,以及有突出先进事迹成为社会的道德楷模等。此类考生的报名可以自荐,也可以由所在中学推荐或者专家推荐,采用自荐或专家推荐方式报名的考生须经所在中学审核,考生名单由各中学按规定在校内进行公示。
Q3:除了满足两类报名条件以外,报考相关具体专业还有哪些要求?
A:考生在满足报名条件之外,在报考相关组别时,还须符合组内至少一个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具体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详见《浙江工业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此外,部分专业单科、体检等相关要求以学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Q4:网上什么时候可以开始报名?报名系统登陆不上去怎么办?
A:所有报考我校“三位一体”招生的考生均须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24日上午10:00至3月8日下午16:00,考生可登陆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zjut.edu.cn),点击“三位一体报名系统”进行报名。需要提醒的是报名系统仅在报名时间段内开放,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访问报名,若排除自身网络问题后访问系统缓慢,可能是同时段访问人数较多,可以另择相对空闲时段访问。报名过程中遇到各类问题可致电我校招生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0571-88320032。
Q5:网上报名的具体流程有哪些?
A:具体流程如下图所示:
Q6:网上报名后,可以通过什么方式查询书面评审结果?
A:2023年3月28日至4月5日下午16:00,考生可以登录报名系统,点击“进度查询”一栏,查看书面评审的结果。如果书面评审通过,则可以进入缴费环节,缴费成功即可打印综合素质测试通知单,通知单中会告知具体测试安排。
Q7:如果通过了书面评审,但是学校确定的参加综合素质测试时间与个人其它事宜冲突,能否换时间?
A:不可以。为保证我校的综合素质测试工作有序组织,每位考生的测试时间是确定固定时段的,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学校视同考生放弃。请根据我校的相关通知,按时参加测试。
Q8:你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形式如何?主要考察什么方面?
A:综合素质测试以面试形式进行,主要从学习潜质、科学思维、人文素养、社会意识、心理素质和个性特长等多个维度来考察学生专业素养、专业能力、综合素质。通过突出特殊才能书面评审的考生,在综合素质测试中只需参加学校组织的特殊才能测评。
Q9:“三位一体”的高考志愿怎么填?
A:首先,必须是进入我校综合素质测试入围名单的考生才能填报我校志愿。其次,“三位一体”招生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所以考生必须在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志愿中填报,且必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
Q10:你校按照什么规则进行录取?能否跨A、B、C、D、E、F组填报专业志愿?如何确定我的专业?
A:入围考生必须参加2023年高考普通类报名和考试。考生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志愿填报纳入我省普通高校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考生所填专业(类)志愿应为入围报考专业组内的专业(类),跨专业组类别填报专业志愿无效。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具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现(报名条件(二)类)的考生不受此限)。
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同分则按照高考位次号排序)、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技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等第按考生的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中等第高的计入。
专业投档办法:学校按招生各个专业组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被调剂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未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
Q11:通过“三位一体”招生录取的考生,能否和普通类录取的学生一样享受转专业、海外游学等各类培养政策?
A:“三位一体”录取的考生和普通类录取的考生一样,可以享受学校转专业、海外游学等各类人才培养政策。我校自2016年起已经全面放开转专业,学生可在第二、第三、第四学期申请转专业。“三位一体”考生与其他普通类录取的考生同等待遇,按照学校转专业的相关政策,自行提出申请。
Q12:你校2021年,2022年的“三位一体”各专业的录取情况怎么样?
A:2021年“三位一体”录取的综合分最高分87.913分,高考成绩最高分637分;综合分平均分83.44分,高考成绩平均分608.48分;综合分最低分为78.927分,其中一考生高考569分,低省一段线20分、低于学校该专业录取分数线31分。2022年“三位一体”录取的综合分最高分89.387分,高考成绩最高分641分;综合分平均分84.683分,高考成绩平均分608.693分;综合分最低分为78.827分,其中一考生高考565分,低于省特殊类型控制线27分、低于学校该专业录取分数线37分。大大增加了考生的录取机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浙江工业大学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3年浙江工业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浙江工业大学。
第六条 学校代码:10337。
第七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工业大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及报名办法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浙江省招生,总计划数为500名。学校将招生专业分为A组、B组、C组、D组、E组和F组6个类别。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个专业组,不能兼报。
具体报考专业组类别、专业类名称、包含专业、计划数及报考相关专业所需的选考科目要求见表1。
表1 2023年浙江工业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表
报考组别 | 专业(类)名称 | 类中所含专业 | 招生 计划 | 选考科目要求 |
A组 | 健行学院实验班(人文社科) | 全校专业任选(艺术类专业除外) | 15 | 不提科目要求 |
B组 | 健行学院实验班(理工) | 全校专业任选(艺术类专业除外) | 55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C组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 环境工程、环境科学 | 2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材料类 | 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25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
化工与制药类(化学工程类) | 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能源化学工程 | 4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 |
化学工程与工艺(卓越工程师) | 5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 ||
生物工程类 | 生物工程、生物技术 | 20 | 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 |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 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 | 20 | 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 |
药学类(“2011计划”创新实验区) | 制药工程(“2011计划”创新实验班)、制药工程、药学、中药学、生物制药 | 30 | 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 |
D组 | 建筑类 | 建筑学、城乡规划 | 5 | 物理,地理(2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
应用心理学 | 5 | 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 ||
法学 | 10 | 思想政治,历史(2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 ||
新闻传播学类 | 广播电视学、广告学 | 5 |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 |
汉语言文学 | 5 |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 ||
金融学 | 5 | 物理,化学,历史(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5 | 物理,化学,历史(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 ||
工商管理类 | 工商管理、财务管理 | 5 | 不提科目要求 | |
英语 | 5 | 不提科目要求 | ||
日语 | 5 | 不提科目要求 | ||
公共管理类 | 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 | 10 | 不提科目要求 | |
E组 | 计算机类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数字媒体技术 | 30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10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
物理学类(物理与光电信息类) | 应用物理学、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15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
数学类 | 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 15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 | 10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
土木类 | 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25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
F组 | 机械类 | 机械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车辆工程、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物流工程、工业工程 | 50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机械工程(卓越工程师) | 5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
电气类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 | 10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
电子信息类 | 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 | 15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
机器人工程 | 10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
工业设计 | 5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
安全工程 | 5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经专家组测评确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现(报名条件(二)类)的考生,可在全校所有招生专业类中选择填报志愿。录取名额不占上列计划。
第十三条 报名条件:
(一)具有浙江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含)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且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申请:
报考A组和B组,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申请:
1.学业水平考试7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其余为C等(含)以上。
2.学业水平考试5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其余为C等(含)以上,且符合专项条件之一者(见专项条件列表)。
报考C组、D组、E组和F组,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申请:
1.学业水平考试6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其余为C等(含)以上。
2.学业水平考试5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其余为C等(含)以上,且符合专项条件之一者(见专项条件列表)。
表2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专项条件列表
类别 | 奖项要求 |
学科竞赛类 | 高中阶段:在全国高中数学联赛(中国数学会);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物理会、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中国化学会);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委员会、中国植物学会、中国动物学会);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中国计算机学会)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或在中国计算机学会(CCF)组织的CSP-S第二轮中获得同等成绩)。 在浙江省高中数学竞赛(浙江省数学会);浙江省高中学生化学竞赛(浙江省化学会);浙江省高中生物学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浙江赛区)竞赛委员会);浙江省中学生物理竞赛(浙江省物理学会)获得一等奖(含)以上(省级学科竞赛有A、B组区分的竞赛只承认A组)。 |
科技创新类 | 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中国科学技术学会);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中国科协);全国青少年创意编程与智能设计大赛(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
语言文学特长类 | 高中阶段:在“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决赛)或者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中获得全国一等奖(含)以上。 |
艺术特长类 | 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限个人项目);或中学阶段(含初中)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 |
体育特长类 | (限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健美操、武术,限个人项目):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锦标赛上获得前八名(或者一等奖);或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进入决赛;或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 |
(二)具有浙江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含)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在学科研究、科技创新、艺术体育和社会实践等方面具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现的学生,可以申请报考(学生自荐、所在中学推荐或专家推荐均可)。自荐或专家推荐的考生须经所在中学审核,考生名单由各中学按规定在校内进行公示。
第十四条 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请登录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zjut.edu.cn)网上报名专栏,进入“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2.凡符合自行申请条件(报名条件(一)类),或符合具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现(报名条件(二)类)的考生,在报名系统内只能选择一个“报考组别”报考,不能兼报。
3.书面材料在线提交:以下材料要求扫描(拍照)后上传报名系统,上传文件要清晰可见,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3M。
①《浙江工业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并打印。纸质申请表填写的内容必须经中学教务处审核认定,并加盖中学公章,考生本人签名后将盖章签名的申请表扫描(拍照)上传。
②专项条件获奖证书:高中阶段获得的符合报名条件中所列举的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并扫描(拍照)上传。
③个人陈述:须由本人亲笔手写,内容包括高中阶段成长经历及表现(获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情况)、参与科学研究、科技创新、文学创作、文艺活动情况,参与社会实践、社团活动、志愿服务情况,报考理由、对报考专业认识及对个人规划与设想等,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并扫描(拍照)上传。
④报名条件(二)类的考生补充材料:符合具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现(报名条件(二)类)的考生需提供《浙江工业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突出特殊才能考生中学审核表》,有中学推荐或者专家推荐的考生需同时附《浙江工业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突出特殊才能考生推荐表》(表格可至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下载),并扫描(拍照)上传。
4. 书面材料现场审核:请考生在报到当天将书面材料原件提交现场审核(材料无须邮寄)。
5. 第十五条 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24日上午10:00至3月8日下午16:00。请于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报名并在线提交所有材料。
第五章 选拔程序
第十六条 书面评审:
1.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竞赛获奖、中学阶段综合表现以及个人陈述情况等材料进行评审。A组、B组按照专业组招生计划数的10倍来确定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C组、D组按照专业组招生计划数的7倍来确定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E组、F组按照专业组招生计划数的6倍来确定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学业水平考试10门科目为A等的考生和经资格初审符合专项条件的考生可直接通过书面评审。
2.申请具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现(报名条件(二)类)测评的考生,学校根据特殊才能情况组织相对应的专家组进行评审。
3.书面评审结果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考生也可通过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查询。
第十七条 综合素质测试:
1.通过书面评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按照不同报考专业组分组进行,采用面试方式进行,以考察学生的专业素养、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为主。
2.通过书面评审符合具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现(报名条件(二)类)测评资格要求的考生,其综合素质测试采用特殊才能测评方式进行。学校根据其特殊才能情况,组织相对应的专家组,进行特殊才能测评。
3.综合素质测试(包括具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现(报名条件(二)类)测评)结束后,A组、B组按照专业组招生计划数的10倍,C组、D组按照专业组招生计划数的7倍,E组、F组按照专业组招生计划数的6倍来确定入围考生名单。最终入围考生总数不超过学校“三位一体”招生计划数的8倍。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查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包括具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现(报名条件(二)类)测评)。
第十八条 入围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十九条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24日上午10:00至3月8日下午16:00;学校书面评审时间:3月28日前完成;书面评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时间:3月28日至4月5日下午16:00;综合测试通知书打印时间:4月7日下午13:30开始;考生报到时间:4月14日(以具体通知为准);特殊才能测评时间:4月14日(以具体通知为准);综合素质测试时间:4月15日至16日(以具体通知为准);综合素质测试(包括特殊才能测评)结果查询时间:4月30日起。
第六章 录取办法
第二十条 入围考生必须参加2023年高考普通类报名和考试。考生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志愿填报纳入我省普通高校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考生所填专业(类)志愿应为入围报考专业组内的专业(类),跨专业组类别填报专业志愿无效,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且高考总分不低于浙江省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的95%。(具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现(报名条件(二)类)的考生不受此限)。
第二十一条 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同分则按照高考位次号排序)、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其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换算见附表,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技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等第按考生的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中等第高的计入。
表3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换算对照表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 10A | 9A | 8A | 7A | 6A | 5A |
成绩折算(分) | 100 | 96 | 92 | 88 | 84 | 80 |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 9A1B | 8A1B | 7A1B | 6A1B | 5A1B | |
成绩折算(分) | 98 | 94 | 90 | 86 | 82 | |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 8A2B | 7A2B | 6A2B | 5A2B | ||
成绩折算(分) | 96 | 92 | 88 | 84 | ||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 7A3B | 6A3B | 5A3B | |||
成绩折算(分) | 94 | 90 | 86 | |||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 6A4B | 5A4B | ||||
成绩折算(分) | 92 | 88 | ||||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 5A5B | |||||
成绩折算(分) | 90 |
第二十二条 专业投档办法:学校按招生各个专业组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被调剂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未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
第二十三条 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各个专业组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专业组人数的85%以内(具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现的考生除外)。
第二十四条 对经专家组测评确认具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现的考生,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一起研究确定综合成绩合成比例,可提高综合素质测试(特殊才能测评)在其中的权重。高考成绩公布后,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一起研究确定具有突出特殊才能考生拟录取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录取。
第七章 入学复查、收费标准等事项
第二十五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40元/人;未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免收报考费。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宁缺毋滥。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71-88320102。
第二十八条 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将按教育部令第36号第十一条严肃处理,具体为: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① 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② 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③ 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④ 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 其他注意事项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网上相关信息。
第三十条 学校联系方式:
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网:zs.zjut.edu.cn
电子邮箱:zsb@zjut.edu.cn
电话:0571-88320032
传真:0571-88320501
通讯地址:杭州市潮王路18号浙江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310032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浙江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遇重大突发情况,学校将视情保留对相关考核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调整的权利。学校原公布的有关“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一、学校简介
浙江工业大学是东部沿海地区第一所省部共建高校、首批国家“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牵头高校和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风景旅游胜地杭州。学校始建于1953年,其前身可以追溯到1910年创立的浙江中等工业学堂,先后经历了杭州化工学校、浙江化工专科学校、浙江化工学院和浙江工学院等发展阶段,1993年更名浙江工业大学。
学校设朝晖、屏峰、莫干山三个校区,校园环境优雅,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学校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博士后流动站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0个,一级学科未覆盖二级学科硕士学位点3个;具有工商管理、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工程管理、农业、药学、教育、设计、新闻与传播、公共管理、法律、国际中文教育、应用心理、会计、中药、金融、国际商务等22种专业学位授予权;具有硕士研究生免试推荐权和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招生权。化学、工程学、材料科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农业科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科学、药理学与毒物学、社会科学总论等9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其中化学、工程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2024年学校共拟招收硕士研究生4569名左右(含推荐免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联合培养等),其中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1592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431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546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为准,招生人数在录取时,将根据报考情况(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报考情况)、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情况等因素在全校各学院、专业间进行适当调整,目录中的招生计划数仅供参考。
我校是“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单位,所有列入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专业均可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学生报名,招生总名额以教育部下达为准,各专业招生人数将综合考虑报考、上线等情况确定,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
二、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行业精英和领军人才。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具有所报考专业6门本科主干课成绩(需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单)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名时,非全日制考生,报考类别请选择“定向就业”,否则影响考试和录取。
(三)推荐免试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可以接收外单位(必须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及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免试研究生。经复试后被接收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进行确认。
我校列入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所有全日制专业,包括全日制学术学位和全日制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免生。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10月25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
(2)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复试前将认证报告交至我校招生学院核验。
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第六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9)通讯地址主要用于寄发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等),通讯地址须在2024年7月底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须详尽、准确,以免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无法投递等问题。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请考生及时关注。
2、网上确认程序
(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进行确认。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考生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和报考点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六、初试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
2023年12月23日—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以准考证上规定时间为准)。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地点:考生网上确认的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
七、复试
(一)复试基本要求
达到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个别专业视上线生源数量情况可能制定高于国家分数线的成绩要求。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该计划接受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二)复试形式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的形式主要有笔试、口试和实践技能考核等。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由各招生学院自主确定是否加试,相关办法应在招生章程中提前公布。
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学院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八、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九、体检
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及时到我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招生学院可以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专业体检要求。
十、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我校将把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我校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经我校录取的研究生新生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凭有关证明事先向所在学院请假,请假期限为两周;否则,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经学校同意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纳入学校录取当年的招生计划管理。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标准
按照国家政策,我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学费一般为8000元/年;全日制艺术设计专业硕士(代码135108)、全日制会计专业硕士(代码125300)为10000元/年。
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专业,学费一般为2.5万元(全程);工商管理(MBA)专业硕士(代码125100)01综合MBA方向为12.8万元(全程),02科技创业MBA方向为15.8万元(全程);工程管理(MEM)专业硕士(代码125601)为6.5万元(全程)、公共管理(MPA)专业硕士(代码125200)为7.5万元(全程);会计(MPAcc)专业硕士(代码125300)为11万元(全程);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代码055200)为6.25万元(全程);金融专业硕士(代码025100)为6.5万元(全程)、国际商务专业硕士(代码025400)为6万元(全程)。各专业(方向)学费最终以物价部门审批为准。
(二)全日制研究生奖助学金
为激励研究生努力学习、潜心科研、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有各类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各类优秀学生奖学金和社会奖助学金),同时设置有研究生“三助”岗位,提供“三助”津贴;设立有研究生出国资助、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创新成果奖励专项经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还可以通过申请助学贷款、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方式得到资助。
我校各类奖助学金按照学校最新相关规定参评。
(三)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按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十三、学制
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2-3年,修业年限为2-5年,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
十四、住宿情况
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安排住宿;其他类型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如确有住宿需求,可在报到入学后提交申请,学校依据校区接纳能力最终确定。
十五、培养所在校区
录取在化学工程学院、生物工程学院、药学院、长三角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环境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各专业的新生培养所在校区:浙江工业大学莫干山校区(湖州市德清县长虹东街999号/工大路1号)。
录取在机械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理学院、管理学院、经济学院、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职业教育技术学院)、人文学院、设计与建筑学院、法学院、公共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各专业的新生培养所在校区:浙江工业大学屏峰校区(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88号)或者浙江工业大学朝晖校区(杭州市朝晖六区潮王路18号)。
录取在管理学院的非全日制会计、以及MBA教育中心的非全日制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的新生培养所在校区:浙江工业大学朝晖校区(杭州市朝晖六区潮王路18号)。
十六、其他事项
(一)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规定,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学校研究生招生办不办理邮购书籍业务。
(二)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留意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www.yz.zjut.edu.cn/
(三)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四)本招生章程与国家相关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十七、咨询、申述方式:
考生对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招生学院以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学院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东教科南207室
电话:0571-88320119
传真:0571-88320119
E-mail:yzb@zjut.edu.cn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1-88320102
通讯地址:浙江杭州朝晖六区潮王路18号 邮编:310014
一、学校简介
浙江工业大学是东部沿海地区第一所省部共建高校、首批国家“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牵头高校和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
学校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世界风景游览胜地--浙江省杭州市,设朝晖、屏峰、莫干山等校区,校园环境优雅,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学校现有1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具有机械、电子信息等2种专业学位博士授予权,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化学、工程学、材料科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农业科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科学、药理学与毒物学、社会科学总论等9个学科进入全球ESI前1%,其中化学、工程学等2个学科进入全球ESI前1‰。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5人、浙江省特级专家11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4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7人、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13人、国家级教学名师3人、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6人、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14人、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3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0人、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11人,现有博士生招生导师457人。
二、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三、招生规模
我校2024年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涵盖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等。
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数,仅供考生报考时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学校发展及办学条件、国家需求及就业状况、导师和实际生源等情况作相应增减调整。
科研经费、交叉学科、博士生创新培养等专项计划招生指标独立设置,专项专用。专项计划的博士报考条件请详询报考学院或查阅相关招生简章。
特别提醒:考生在报考前请务必与报考导师联系沟通,了解导师科研方向和招生指标,并征得导师同意签字后再报名。
四、招生方式
我校2024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包括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普通招考三种,其中直接攻博在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中进行。各专业具体招生方式请关注学校研招官方网站、学院官方网站通知。
直接攻博:在规定的专业范围内,选拔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博。
硕博连读:从我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全日制硕士生中择优遴选。
普通招考:采取“申请-考核”制方式选拔博士生。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提出申请,递交材料,各学院进行资格审查、材料评议、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五、具体流程
(一)普通招考
1.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具备①获得学士学位后,在与所要报考专业相近的岗位工作6年以上(含6年),②已取得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8门主干课程成绩(需有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成绩证明),③已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排名前2名)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5名)等条件的人员。
(3) 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 具有较强的语言应用能力,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 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
② 托福(TOEFL)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
③ 雅思(IELTS)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
④ 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
⑤ 未达到上述免试条件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考核且达到合格分数线。
(6) 符合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条件。
申请者在申请前应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者不予录取;在学期间或毕业后如发现申请材料、前置学历学位等弄虚作假,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普通招考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5日至2024年1月5日(暂定)。
我校博士生招生采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报系统报名。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点击“博士网报”进入报名页面(以下简称中国研招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具体报名要求详见我校研招网“报名公告”,并按相关要求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3.提交申请材料
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须于2024年1月5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按要求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提交要求详见我校研招网“报名公告”。
考生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可靠,如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4.资格审查
学院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评议。
考生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特别说明:经学院审核认定未达到英语免试条件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考核,未达到思想政治理论免试条件(已获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免试)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思想政治理论考核,考核形式均为笔试,满分100分,成绩须达到合格线(60分),考核时间为2024年3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材料评议
材料评议时间为2024年3-4月上旬(暂定),学院组织相关专家成立“材料评议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议,评议不通过者不得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拟接收导师对考生的学术道德、学术兴趣、学术能力等进行审核并提交书面接收意见,该意见应作为是否入围综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情况,按照一定的比例(如合格生源充足,原则上不低于120%)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在规定时间内公示入围名单,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6.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时间为2024年4月(暂定)。“申请-考核”制招生要重点对申请者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核,并作为录取与否的关键性因素。综合考核主要包括英语水平考核、专业基础考核、综合能力考核等三个部分,学院合理确定各项考核比例权重,制定科学的录取细则。
(1) 学院按一级学科(不具备条件的按二级学科)组建“综合考核专家组”,并根据不同学科培养需求,制定相应人才选拔的评价标准。
(2) 考核专家组可采用笔试、面试等多种考核方式,重点考查申请人在本学科攻读博士学位的基本素养、学术志趣、学术能力和英语能力等,选拔出具有学术专长和培养潜质的拔尖创新人才。
(3) 综合考核成绩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后,在规定时间内,由学院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4) 每生综合考核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他工作基本规范参照《浙江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要求执行。综合考核各部分考核均采用百分制或换算成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任意一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满分均为100分,成绩须达到合格线(60分)。
具体报名时间、报名流程及办法请关注学校研招网站以及相关学院的网上公布信息。
(二)硕博连读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门规定的体检要求。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发展潜力较大。
5.学校在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所修的硕士学位专业与攻读博士学位的专业相同或相近(报考交叉学科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考生除外)。
6.已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学位课成绩优良。
7.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具有发展成博士学位论文的潜力。
8.符合招生学院规定其他学术条件和要求。
具体报名时间、报名流程及办法请关注相关学院的网上公布信息。
(三)直接攻博
在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中进行,按《浙江工业大学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的通知》执行。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各学院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学院在综合考核时应组织有关教师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学院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七、体检
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及时到我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招生学院可以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专业体检要求。
体检不合格者或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八、录取
1.录取原则:学校根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参照申请者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综合考核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质考核结果以及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提出拟录取名单,报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通过后,由学校统一按要求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2.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暂定2024年6月底。
九、学费及奖助学金
1.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博士研究生收取学费,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各专业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
2.纳入我校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非在职的博士研究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以及国家助学金等,还可申请各类助教、助研和助管的“三助”岗位津贴。国家奖学金30000元/年(一定比例);学业奖学金(全覆盖),一年级博士研究生15000元/生/年,高年级博士研究生根据在校表现可获得18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 15000元/年;导师助研津贴,根据学位点门类与所处培养阶段,可获600-1500元不等/生/月;学校学科助研岗位津贴,1000元/月。
我校各类奖助学金按照学校最新相关规定参评。
十、其他
1.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请假说明。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学校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
2.如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则取消录取资格。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综合考核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3.我校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就业方式均为非定向就业。考生应慎重、如实填写报考类别,报名阶段结束后不再更改。
4.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须在录取公示后的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浙江工业大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毕业后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5.我校研究生院受理招生政策的咨询,不办理购买参考书业务,有关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可直接与相关招生学院联系。
6.博士生导师介绍:可以通过学校研招网-导师风采(https://yjszs.zjut.edu.cn/gsapp/sys/dszszgxxykfwappzjut/*default/index.do#dszsxx)查看。
7.如遇政策变化,我校招生简章各环节、流程或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做相应调整,请务必关注我校研招网。
8.上述说明如与当年国家最新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9.考生请随时关注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www.yz.zjut.edu.cn/),所有招生信息以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站公布的最新版本为准。
十一、咨询、申述方式:
考生对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招生学院以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学院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东教科南207室
电话:0571-88320119
传真:0571-88320119
mail:yzb@zjut.edu.cn
学校纪检监察室申诉举报电话:0571-88320102
通讯地址:浙江杭州朝晖六区潮王路18号 邮编:310014
热忱欢迎各地有志青年报考浙江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
招生单位:浙江工业大学 招生单位代码:10337
关于您所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可向各学院咨询(区号0571):
学院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联系人 |
001化学工程学院 | 88813887 | hcyjs@zjut.edu.cn | 郑老师 |
002机械工程学院 | 85290527 | wangsh@zjut.edu.cn | 王老师 |
003信息工程学院 | 85290631 | xxxyyb@zjut.edu.cn | 戴老师、李老师 |
004管理学院 | 85290277 | zhangyq2008@zjut.edu.cn | 张老师 |
005生物工程学院 | 88813812 | wuzy@zjut.edu.cn | 邬老师 |
006土木工程学院 | 85290060 | lizhenjia@zjut.edu.cn | 李老师 |
007药学院 | 88813983 | yaosy@zjut.edu.cn | 姚老师 |
008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 | 85290136 85290795 | blj@zjut.edu.cn | 边老师、郑老师 |
009理学院 | 85290653 | zanghe@zjut.edu.cn | 臧老师 |
017长三角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 | 88813237 | yhljojo@zjut.edu.cn | 余老师 |
018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88813678 | shouln@zjut.edu.cn | 寿老师 |
024环境学院 | 88813527 | 戈老师 | |
025经济学院 | 85290408 | zlz@zjut.edu.cn | 周老师 |
一、学校简介
浙江工业大学是东部沿海地区第一所省部共建高校、首批国家“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牵头高校和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
学校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世界风景游览胜地--浙江省杭州市,设朝晖、屏峰、莫干山等校区,校园环境优雅,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学校现有1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具有机械、电子信息等2种专业学位博士授予权,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化学、工程学、材料科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农业科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科学、药理学与毒物学、社会科学总论等9个学科进入全球ESI前1%,其中化学、工程学等2个学科进入全球ESI前1‰。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5人、浙江省特级专家11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4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7人、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13人、国家级教学名师3人、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6人、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14人、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3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0人、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11人,现有博士生招生导师457人。
二、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三、招生规模
我校2024年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涵盖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等。
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数,仅供考生报考时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学校发展及办学条件、国家需求及就业状况、导师和实际生源等情况作相应增减调整。
科研经费、交叉学科、博士生创新培养等专项计划招生指标独立设置,专项专用。专项计划的博士报考条件请详询报考学院或查阅相关招生简章。
特别提醒:考生在报考前请务必与报考导师联系沟通,了解导师科研方向和招生指标,并征得导师同意签字后再报名。
四、招生方式
我校2024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包括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普通招考三种,其中直接攻博在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中进行。各专业具体招生方式请关注学校研招官方网站、学院官方网站通知。
直接攻博:在规定的专业范围内,选拔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博。
硕博连读:从我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全日制硕士生中择优遴选。
普通招考:采取“申请-考核”制方式选拔博士生。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提出申请,递交材料,各学院进行资格审查、材料评议、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五、具体流程
(一)普通招考
1.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具备①获得学士学位后,在与所要报考专业相近的岗位工作6年以上(含6年),②已取得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8门主干课程成绩(需有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成绩证明),③已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排名前2名)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5名)等条件的人员。
(3) 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 具有较强的语言应用能力,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 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
② 托福(TOEFL)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
③ 雅思(IELTS)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
④ 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
⑤ 未达到上述免试条件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考核且达到合格分数线。
(6) 符合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条件。
申请者在申请前应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者不予录取;在学期间或毕业后如发现申请材料、前置学历学位等弄虚作假,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普通招考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5日至2024年1月5日(暂定)。
我校博士生招生采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报系统报名。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点击“博士网报”进入报名页面(以下简称中国研招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具体报名要求详见我校研招网“报名公告”,并按相关要求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3.提交申请材料
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须于2024年1月5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按要求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提交要求详见我校研招网“报名公告”。
考生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可靠,如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4.资格审查
学院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评议。
考生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特别说明:经学院审核认定未达到英语免试条件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考核,未达到思想政治理论免试条件(已获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免试)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思想政治理论考核,考核形式均为笔试,满分100分,成绩须达到合格线(60分),考核时间为2024年3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材料评议
材料评议时间为2024年3-4月上旬(暂定),学院组织相关专家成立“材料评议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议,评议不通过者不得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拟接收导师对考生的学术道德、学术兴趣、学术能力等进行审核并提交书面接收意见,该意见应作为是否入围综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情况,按照一定的比例(如合格生源充足,原则上不低于120%)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在规定时间内公示入围名单,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6.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时间为2024年4月(暂定)。“申请-考核”制招生要重点对申请者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核,并作为录取与否的关键性因素。综合考核主要包括英语水平考核、专业基础考核、综合能力考核等三个部分,学院合理确定各项考核比例权重,制定科学的录取细则。
(1) 学院按一级学科(不具备条件的按二级学科)组建“综合考核专家组”,并根据不同学科培养需求,制定相应人才选拔的评价标准。
(2) 考核专家组可采用笔试、面试等多种考核方式,重点考查申请人在本学科攻读博士学位的基本素养、学术志趣、学术能力和英语能力等,选拔出具有学术专长和培养潜质的拔尖创新人才。
(3) 综合考核成绩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后,在规定时间内,由学院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4) 每生综合考核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他工作基本规范参照《浙江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要求执行。综合考核各部分考核均采用百分制或换算成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任意一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满分均为100分,成绩须达到合格线(60分)。
具体报名时间、报名流程及办法请关注学校研招网站以及相关学院的网上公布信息。
(二)硕博连读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门规定的体检要求。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发展潜力较大。
5.学校在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所修的硕士学位专业与攻读博士学位的专业相同或相近(报考交叉学科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考生除外)。
6.已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学位课成绩优良。
7.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具有发展成博士学位论文的潜力。
8.符合招生学院规定其他学术条件和要求。
具体报名时间、报名流程及办法请关注相关学院的网上公布信息。
(三)直接攻博
在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中进行,按《浙江工业大学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的通知》执行。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各学院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学院在综合考核时应组织有关教师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学院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七、体检
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及时到我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招生学院可以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专业体检要求。
体检不合格者或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八、录取
1.录取原则:学校根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参照申请者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综合考核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质考核结果以及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提出拟录取名单,报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通过后,由学校统一按要求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2.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暂定2024年6月底。
九、学费及奖助学金
1.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博士研究生收取学费,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各专业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
2.纳入我校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非在职的博士研究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以及国家助学金等,还可申请各类助教、助研和助管的“三助”岗位津贴。国家奖学金30000元/年(一定比例);学业奖学金(全覆盖),一年级博士研究生15000元/生/年,高年级博士研究生根据在校表现可获得18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 15000元/年;导师助研津贴,根据学位点门类与所处培养阶段,可获600-1500元不等/生/月;学校学科助研岗位津贴,1000元/月。
我校各类奖助学金按照学校最新相关规定参评。
十、其他
1.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请假说明。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学校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
2.如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则取消录取资格。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综合考核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3.我校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就业方式均为非定向就业。考生应慎重、如实填写报考类别,报名阶段结束后不再更改。
4.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须在录取公示后的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浙江工业大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毕业后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5.我校研究生院受理招生政策的咨询,不办理购买参考书业务,有关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可直接与相关招生学院联系。
6.博士生导师介绍:可以通过学校研招网-导师风采(https://yjszs.zjut.edu.cn/gsapp/sys/dszszgxxykfwappzjut/*default/index.do#dszsxx)查看。
7.如遇政策变化,我校招生简章各环节、流程或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做相应调整,请务必关注我校研招网。
8.上述说明如与当年国家最新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9.考生请随时关注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www.yz.zjut.edu.cn/),所有招生信息以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站公布的最新版本为准。
十一、咨询、申述方式:
考生对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招生学院以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学院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东教科南207室
电话:0571-88320119
传真:0571-88320119
mail:yzb@zjut.edu.cn
学校纪检监察室申诉举报电话:0571-88320102
通讯地址:浙江杭州朝晖六区潮王路18号 邮编:310014
热忱欢迎各地有志青年报考浙江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
招生单位:浙江工业大学 招生单位代码:10337
关于您所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可向各学院咨询(区号0571):
学院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联系人 |
001化学工程学院 | 88813887 | hcyjs@zjut.edu.cn | 郑老师 |
002机械工程学院 | 85290527 | wangsh@zjut.edu.cn | 王老师 |
003信息工程学院 | 85290631 | xxxyyb@zjut.edu.cn | 戴老师、李老师 |
004管理学院 | 85290277 | zhangyq2008@zjut.edu.cn | 张老师 |
005生物工程学院 | 88813812 | wuzy@zjut.edu.cn | 邬老师 |
006土木工程学院 | 85290060 | lizhenjia@zjut.edu.cn | 李老师 |
007药学院 | 88813983 | yaosy@zjut.edu.cn | 姚老师 |
008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 | 85290136 85290795 | blj@zjut.edu.cn | 边老师、郑老师 |
009理学院 | 85290653 | zanghe@zjut.edu.cn | 臧老师 |
017长三角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 | 88813237 | yhljojo@zjut.edu.cn | 余老师 |
018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88813678 | shouln@zjut.edu.cn | 寿老师 |
024环境学院 | 88813527 | 戈老师 | |
025经济学院 | 85290408 | zlz@zjut.edu.cn | 周老师 |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9号)、浙江工业大学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学校审定,同意拟接收步晨姣等161名同学为我校2024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直博生。
尚未提交体检报告的,务必在公示期内将体检报告交至拟录取学院,否则影响录取。
现将拟录取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时间10月27日――11月9日,在公示期内,对以上结果若有异议,请在工作日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人:朱老师、舒老师,电话:0571-88320517,E-mail:yzb@zjut.edu.cn。
一、学校简介
浙江工业大学是东部沿海地区第一所省部共建高校、首批国家“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牵头高校和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风景旅游胜地杭州。学校始建于1953年,其前身可以追溯到1910年创立的浙江中等工业学堂,先后经历了杭州化工学校、浙江化工专科学校、浙江化工学院和浙江工学院等发展阶段,1993年更名浙江工业大学。
学校设朝晖、屏峰、莫干山三个校区,校园环境优雅,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学校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博士后流动站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0个,一级学科未覆盖二级学科硕士学位点3个;具有工商管理、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工程管理、农业、药学、教育、设计、新闻与传播、公共管理、法律、国际中文教育、应用心理、会计、中药、金融、国际商务等22种专业学位授予权;具有硕士研究生免试推荐权和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招生权。化学、工程学、材料科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农业科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科学、药理学与毒物学、社会科学总论等9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其中化学、工程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2024年学校共拟招收硕士研究生4569名左右(含推荐免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联合培养等),其中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1592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431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546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为准,招生人数在录取时,将根据报考情况(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报考情况)、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情况等因素在全校各学院、专业间进行适当调整,目录中的招生计划数仅供参考。
我校是“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单位,所有列入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专业均可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学生报名,招生总名额以教育部下达为准,各专业招生人数将综合考虑报考、上线等情况确定,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
二、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行业精英和领军人才。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具有所报考专业6门本科主干课成绩(需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单)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名时,非全日制考生,报考类别请选择“定向就业”,否则影响考试和录取。
(三)推荐免试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可以接收外单位(必须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及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免试研究生。经复试后被接收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进行确认。
我校列入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所有全日制专业,包括全日制学术学位和全日制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免生。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10月25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
(2)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复试前将认证报告交至我校招生学院核验。
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第六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9)通讯地址主要用于寄发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等),通讯地址须在2024年7月底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须详尽、准确,以免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无法投递等问题。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请考生及时关注。
2、网上确认程序
(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进行确认。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考生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和报考点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六、初试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
2023年12月23日—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以准考证上规定时间为准)。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地点:考生网上确认的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
七、复试
(一)复试基本要求
达到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个别专业视上线生源数量情况可能制定高于国家分数线的成绩要求。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该计划接受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二)复试形式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的形式主要有笔试、口试和实践技能考核等。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由各招生学院自主确定是否加试,相关办法应在招生章程中提前公布。
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学院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八、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九、体检
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及时到我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招生学院可以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专业体检要求。
十、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我校将把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我校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经我校录取的研究生新生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凭有关证明事先向所在学院请假,请假期限为两周;否则,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经学校同意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纳入学校录取当年的招生计划管理。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标准
按照国家政策,我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学费一般为8000元/年;全日制艺术设计专业硕士(代码135108)、全日制会计专业硕士(代码125300)为10000元/年。
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专业,学费一般为2.5万元(全程);工商管理(MBA)专业硕士(代码125100)01综合MBA方向为12.8万元(全程),02科技创业MBA方向为15.8万元(全程);工程管理(MEM)专业硕士(代码125601)为6.5万元(全程)、公共管理(MPA)专业硕士(代码125200)为7.5万元(全程);会计(MPAcc)专业硕士(代码125300)为11万元(全程);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代码055200)为6.25万元(全程);金融专业硕士(代码025100)为6.5万元(全程)、国际商务专业硕士(代码025400)为6万元(全程)。各专业(方向)学费最终以物价部门审批为准。
(二)全日制研究生奖助学金
为激励研究生努力学习、潜心科研、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有各类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各类优秀学生奖学金和社会奖助学金),同时设置有研究生“三助”岗位,提供“三助”津贴;设立有研究生出国资助、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创新成果奖励专项经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还可以通过申请助学贷款、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方式得到资助。
我校各类奖助学金按照学校最新相关规定参评。
(三)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按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十三、学制
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2-3年,修业年限为2-5年,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
十四、住宿情况
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安排住宿;其他类型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如确有住宿需求,可在报到入学后提交申请,学校依据校区接纳能力最终确定。
十五、培养所在校区
录取在化学工程学院、生物工程学院、药学院、长三角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环境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各专业的新生培养所在校区:浙江工业大学莫干山校区(湖州市德清县长虹东街999号/工大路1号)。
录取在机械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理学院、管理学院、经济学院、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职业教育技术学院)、人文学院、设计与建筑学院、法学院、公共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各专业的新生培养所在校区:浙江工业大学屏峰校区(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88号)或者浙江工业大学朝晖校区(杭州市朝晖六区潮王路18号)。
录取在管理学院的非全日制会计、以及MBA教育中心的非全日制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的新生培养所在校区:浙江工业大学朝晖校区(杭州市朝晖六区潮王路18号)。
十六、其他事项
(一)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规定,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学校研究生招生办不办理邮购书籍业务。
(二)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留意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www.yz.zjut.edu.cn/
(三)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四)本招生章程与国家相关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十七、咨询、申述方式:
考生对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招生学院以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学院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东教科南207室
电话:0571-88320119
传真:0571-88320119
E-mail:yzb@zjut.edu.cn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1-88320102
通讯地址:浙江杭州朝晖六区潮王路18号 邮编:310014
浙江工业大学从1958年开始接收来华留学生,至今已有64年的来华留学生教育史。目前,学校来华留学生的招生和管理工作主要由国际学院负责,现有来自津巴布韦、也门、印度尼西亚、摩洛哥、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韩国、土库曼斯坦、赞比亚、加纳、泰国、尼日利亚、孟加拉、蒙古、尼泊尔、埃塞俄比亚、俄罗斯、苏丹、南非、印度、吉尔吉斯斯坦、越南、肯尼亚、塔吉克斯坦、巴勒斯坦、约旦、乌克兰、美国、日本、吉布提、布隆迪、马来西亚、阿尔及利亚、土耳其、马拉维、老挝、毛里求斯、意大利、埃及、赤道几内亚、巴西等100多个国家的1100余名在校来华留学生。除学习汉语言及中国文化外,大部分来华留学生分布在工学、文学、理学、法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等八大学科门类中攻读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同时,学校也接待来自世界各地的来华留学生进行短期学习访问、高级进修及社会实习等。
学校目前为来华留学生开设有56个中文授课专业(含23个本科专业,33个硕博专业)和22个英文授课专业(含13个本科专业和9个硕博专业),分别分布在化学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国际学院、环境学院、生物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药学院、人文学院、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等。
学校是中国政府奖学金和孔子学院奖学金的来华留学生的接收与培养单位,也是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外国留学生教育管理分会会长单位。欢迎广大海外留学生报考浙江工业大学。
通讯地址:中国浙江省杭州市潮王路18号,浙江工业大学国际学院(留学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 310014
联系电话: 86-571-88320160/88320445
传真:86-571-88320160
电子邮箱:iec@zjut.edu.cn
招生网站链接:www.iec.zjut.edu.cn
在线报名链接:https://zjut.at0086.cn/StuApplication
微信公众号: 你好工大HelloZJUT
Facebook:HelloZJUT
Instagram:HelloZJUT
Twitter:HelloZJUT
Youtube:Zhejia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浙江工业大学是浙江省内最早开展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高校之一,目前已经成为省内首屈一指的教育品牌,招生人数和在校生人数在省内本科院校中名列前茅。成人学历教育以专升本为主要办学层次、函授为主要培养形式,依托分布在浙江省内为主的20多个教学点,形成了校内与校外结合、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联动的多样化人才培养机制,先后培养了11万余名本专科学生,其中获得学士学位的近1.5万人。依托全日制教育,现设有涵盖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6大学科门类的本科招生专业 26个,每年招生6000人左右,在册学生15000余人。浙江工业大学是浙江省首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院校,现有7个本科主考专业,4个专科主考专业。
学校是人力资源与保障部批准设立的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继续教育发挥学校高水平多学科、科技创新成果和高端人才优势,开展了领域宽阔、类别丰富、层次多样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同时,以党政干部、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为主要培训对象,服务于高层次骨干人才知识更新、岗位适应、能力提升的学习需求,形成了校企结合、东西互动、定制培养的模式,不仅覆盖到了浙江省内各他,还辐射到了陕西、青海、贵州、河北等中西部地区,为全国各行业、各领域培训了一大批急需紧缺的高素质人才,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报考浙江工业大学。
办公地址:杭州市朝晖六区潮王路 18 号修远楼208
邮政编码:310014
学院网址:http://www.sce.zjut.edu.cn
电子信箱:cjxyzs@zjut.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71-88320197,88320365,0571-88320109
浙江工业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浙江工业大学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心”)(https://zjut.jysd.com/) 隶属于浙江工业大学党委学工部(学生处),与浙江工业大学毕业生工作办公室合署办公,是主管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职能部门。中心围绕学校以“立足浙江、服务区域,走向全国、对接国际”的办学宗旨和“以浙江精神办学,与区域发展互动”的办学特色”,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输送领军人才、核心人才和骨干人才,努力构建就业教育、指导、服务和管理紧密结合的高水平学生就业工作体系。
中心分设朝晖校区、屏峰校区和莫干山校区分部,可以为学生的就业、实习见习、职业生涯发展等提供全方位服务;拥有3个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站和线上就业服务平台,可以为学生提供各类就业咨询和辅导;拥有专用报告厅等会场,可以为用人单位进校园举办招聘会、宣讲会、咨询会、面试等活动提供场地。
研究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研究生就业工作办公室隶属于浙江工业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分管全校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研究生就业工作办公室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主政浙江期间,对学校提出的“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各类优秀人才的培养基地和工程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基地”的目标要求,主动服务国家战略,积极对接地方需求,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教育初心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强化价值引领、创新工作机制、加强就业指导、优化就业服务,努力构建我校研究生就业服务、就业指导、就业育人紧密结合的研究生就业思政、指导和服务工作体系,积极拓展毕业研究生就业市场,为研究生提供全方位、全覆盖、精准化、专业化的研究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努力实现毕业研究生高质量就业,实现研究生满意、用人单位满意、社会满意。
科学技术
浙江工业大学坚持“有组织地做有用科研”,以组织承担实施科研项目为引导,突出项目实施绩效,大力营造良好科研学术氛围,不断提升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能力。自2016年国家启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以来,学校每年均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资助。截至2021年12月,学校牵头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10项,中央财政资助经费2亿余元。获资助政府间国际科技合作重点专项项目5项,青年科学家重点专项1项。
近十年,学校获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323项。其中,重大科研仪器项目3项,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1项,重点项目13项,联合基金项目24项,杰青项目2项,优青项目8项,海外优青项目2项。
学校主动面向经济主战场,对接区域发展,签订的横向项目数逐年递增,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成效显著。2021年新签订横向项目1185项,其中,合同金额千万元以上重大横向项目11项。横向项目到款不断攀升,2021年达2.72亿元。
近年来获资助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担单位 | 类别 | 立项年度 |
1 | 滨海城市重大基础设施灾变机理、风险评估与监测预警原理与方法 | 土木工程学院 |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 | 2016 |
2 | 激光复合增材制造修复与再制造技术与装备 | 机械工程学院 |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 | 2017 |
3 | 精细化工园区大气污染全过程控制与技术集成示范 | 环境学院 |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 | 2018 |
4 | 微生物化学品工厂的设计重构 | 生物工程学院 |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 | 2019 |
5 | 水产品陆海联动保鲜保活与冷链物流技术 |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 | 2019 |
6 | 制造企业数据空间设计理论与方法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 | 2020 |
7 | 原料药工业菌种改造关键技术及产业示范 | 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 |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 | 2021 |
8 | 重大疾病防治原料药生物制造产业化示范 | 生物工程学院 |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 | 2021 |
9 | 氯乙烯合成无汞催化剂关键技术开发与工业化示范 | 化工工程学院 |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 | 2021 |
10 | 新型化学—酶偶联催化技术创建与应用 | 生物工程学院 |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 | 2021 |
社会科学
浙江工业大学重视高层次科研项目的培育,科研项目承担能力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立项数持续稳居浙江省属高校第一方阵,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重点等高层次项目持续取得突破。
2011以来,学校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93项,其中重大项目12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从2015年开始连续8年保持20项以上立项的突出成绩;2022年总立项数41项,立项数再创历史新高,其中年度项目31项,并列全国高校第27位;获批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5项。
学校人文社科科研经费呈现稳步增长的态势。2020年科研经费到款首次突破七千万大关后,到款数连续三年突破七千万。2022年实现科研经费到款7352.52万元,签订横向合同项目317项,百万以上合同10项。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立项一览表(2011年至今)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担单位 | 类别 | 立项年度 |
1 | 民营企业跨国并购的战略方向选择和运作推进机制研究 | 中国中小企业研究院 |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 2012 |
2 | 中国中小企业动态数据库建设研究 | 中国中小企业研究院 |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 2012 |
3 | 自闭症儿童早期发现、干预、教育的跨学科研究 |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 |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 2012 |
4 | 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研究 | 全球浙商发展研究院 |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 2013 |
5 | 海绵城市建设的风险评估与管理机制研究 | 建筑工程学院 |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 2016 |
6 | 后危机时代全球金融经济周期理论的新发展与应用问题研究 | 经贸管理学院 |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 2016 |
7 | 大数据背景下中小微企业征信体系的理论与方法 | 中国中小企业研究院 |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 2017 |
8 | 新时期中国产业与贸易政策协同发展机制与实施路径研究 | 全球浙商发展研究院 |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 2018 |
9 | 新时代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的战略耦合及协同治理研究 | 经贸管理学院 |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 2018 |
10 | 新时代加强中国中小微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模式与路径研究 | 中国中小企业研究院 |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 2018 |
11 | 技术标准与知识产权协同推进数字产业创新的机理与路径研究 | 中国中小企业研究院 |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 2019 |
12 | 慈善事业作为第三次分配机制的法治保障研究 | 法学院 |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 2020 |
13 | 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进程中的大学校长管理专业化研究 |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 2011 |
14 | 我国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及运行机制研究 | 经贸管理学院 |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 2013 |
15 | 我国民营中小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合作战略研究 | 经贸管理学院 |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 2017 |
16 | 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研究 | 经贸管理学院 |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 2018 |
17 |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重要论断研究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 2019 |
科学技术
浙江工业大学始终坚持平台建设紧跟学科发展前沿、瞄准国家需求、面向区域发展,积极构建具有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特征的科研平台布局,已基本形成了国家、省(部)、学校三个层次的科技创新平台格局。截至目前,学校围绕区域发展、学科特色共建成国家级科研平台10个,省部级科研平台45个。
学校建有教育部长三角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筹)1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科技园(牵头建设)1个、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3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浙江省协同创新中心5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3个、浙江省重点实验室14个、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2个、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8个、浙江省工程实验室2个、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1个、浙江省外国专家工作站1个、国家远洋水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中心1个、行业协会重点实验室4个、行业协会工程实验室2个、校级直属研究院(理工类)4个、校级协同创新中心6个。
学校重点科创平台一览表(理工类)
序号 | 类型 | 名称 |
1 | 国家级平台 | 浙江省国家大学科技园 |
2 | 长三角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 | |
3 | 国家化学原料药合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
4 | 绿色化学制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 | |
5 | 手性生物制造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 | |
6 | 绿色化学合成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 | |
7 | 高端激光制造装备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 | |
8 | 特种装备制造与先进加工技术国际联合研究中心 | |
9 | 能源材料及应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 |
10 | 滨海软土工程防灾减灾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 |
11 |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 | 特种装备制造与先进加工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
12 | 绿色制药技术与装备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 |
13 | 生物转化与生物净化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 |
14 | 过程装备及其再制造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 |
15 | 智能感知与系统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 |
16 | 浙江省重点实验室 | 浙江省绿色化学合成技术重点实验室 |
17 | 浙江省通信网技术应用研究重点实验室 | |
18 | 浙江省制药工程重点实验室 | |
19 | 浙江省嵌入式系统联合重点实验室 | |
20 | 浙江省特种装备制造与先进加工技术重点实验室 | |
21 | 浙江省生物燃料利用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 | |
22 | 浙江省可视媒体智能处理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 | |
23 | 浙江省塑料改性与加工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 | |
24 | 浙江省工程结构与防灾减灾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 | |
25 | 浙江省绿色农药清洁生产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 | |
26 | 浙江省生物有机合成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 | |
27 | 浙江省工业污染微生物控制技术重点实验室 | |
28 | 浙江省量子精密测量重点实验室 | |
29 | 浙江省深蓝渔业资源高效开发利用重点实验室 |
社会科学
浙江工业大学努力打造高水平科研平台,大力推动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积极探索高校智库建设的有效路径,实现了咨政意识、咨政水平和社会影响力的快速提升。
学校建立了住建部部校共建国家级智库研究平台——中国住房和房地产研究院,中国中小企业研究院、浙江省舆情研究中心等3家浙江省新型重点智库,民营企业开放创新研究中心、职业教育现代化研究中心等3家浙江省新型高校智库,浙江学术文化研究中心、现代化产业体系研究院2家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以及校级智库平台和团队13家,形成“国、省、校”三级智库体系。
2020年以来,学校围绕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以“一院对接一厅局”的方式,先后与省政府相关厅局共建成11家研究机构。学校聚焦国家及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重大战略问题,积极开展研究、贡献智慧。近三年,共有200余项成果受到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和相关部门采纳,其中党和国家领导人批示22项。
学校重点科创平台一览表
序号 | 平台类型 | 平台名称 |
1 | 住建部部校共建平台 | 中国住房与房地产研究院 |
2 | 浙江省新型重点智库 | 中国中小企业研究院 |
3 | 浙江省舆情研究中心 | |
4 | 中国住房和房地产研究院 | |
5 | 浙江省新型高校智库 | 民营企业开放创新研究中心 |
6 | 职业教育现代化研究中心 | |
7 | 浙江省舆情研究中心 | |
8 |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 浙江学术文化研究中心 |
9 | 现代化产业体系研究院 |
科学技术
浙江工业大学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任务导向和成果导向,面对国家或区域重大需求和前沿颠覆性技术,通过加大交叉研究力度,促进创新要素集聚、资源配置和系统集成,构建与一流研究型大学建设相适应的科研和社会服务支撑体系,支撑创新强国和创新强省战略。
学校直属研究机构是为适应研究型大学发展需要或国家区域重大战略所需,集聚和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跨学科门类组建的高水平科研工作平台和学术特区。目前有“膜分离与水科学技术研究中心”“激光先进制造研究院”“网络空间安全研究院”“浙江碳中和创新研究院”“药物科学与技术研究院”等校级直属研究机构,主动响应浙江省科技新动向,布局数字经济、生命健康和新材料领域科创高地,抢占“双碳战略”技术制高点,初步形成了具有工大特色“有用科研”的校级直属研究机构创新生态体系。
校直属研究机构(理工类)
序号 | 名称 |
1 | 膜分离与水科学技术研究院 |
2 | 激光先进制造研究院 |
3 | 网络空间安全研究院 |
4 | 浙江碳中和创新研究院 |
5 | 药物科学与技术研究院 |
社会科学
浙江工业大学为适应研究型大学发展需要或国家区域重大战略所需,跨学科门类组建直属研究机构作为高水平科研工作平台和学术特区。学校直属研究机构以科学研究为主,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重点承接重大科研任务,产出高水平科研成果,同时大力推进产学研合作与智库建设,主动服务、有效支撑国家战略和区域重大需求。现有全球浙商发展研究院、中国中小企业研究院、工业设计研究院、中国住房和房地产研究院4家人文社科类直属研究机构。
直属研究机构(人文社科类)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1 | 全球浙商发展研究院 |
2 | 中国中小企业研究院 |
3 | 工业设计研究院 |
4 | 中国住房和房地产研究院 |
科学技术
浙江工业大学先后有近650项科研成果获国家、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其中国家科学技术奖24项,省部级一等及以上科技奖90项。“十三五”期间,全校共获各类科技成果奖励133项,其中牵头获国家科学技术奖2项,牵头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2项;牵头获浙江省科学技术奖34项,其中一等奖8项(含省重大贡献奖)。牵头获行业协会、联合会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及以上21项;牵头获中国专利优秀奖7项,浙江省专利金奖6项,优秀奖3项,中国石油和化学行业专利奖3项(含金奖1项)。
“十三五”期间,学校发表 SCI论文11203篇,其中JCR-Q1论文4889篇、JCR-Q2论文 2816篇,总被引频次127820次,高被引论文178篇、热点论文6篇;作为合作单位在Cell、Nature、Science上发表论文5篇,以第一单位在CNS子刊上发表论文12篇。
浙江工业大学国家奖获奖情况统计表
序号 | 成果名称 | 完成单位 | 获奖奖项 | 获奖等级 | 获奖时间 |
1 | 氨合成催化剂A110-2型 | 第一 | 国家技术发明奖 | 三等奖 | 1983 |
2 | 氨合成节能技术的综合开发 | 第一 | 国家科技进步奖 | 二等奖 | 1987 |
3 | 新杀螨剂-单甲脒水剂及工艺 | 第一 | 国家技术发明奖 | 三等奖 | 1989 |
4 | 甲基托布津除臭新技术 | 第一 | 国家技术发明奖 | 四等奖 | 1989 |
5 | 新杀螨杀虫剂双甲脒、杀螨脒及中间体的研制与应用 | 第一 | 国家科技进步奖 | 二等奖 | 1991 |
6 | A301型低温低压氨合成催化剂 | 第一 | 国家技术发明奖 | 二等奖 | 1995 |
7 | 2.2’-二氨基联苄二磷酸盐低压液相加氢新工艺及推广 | 第一 | 国家科技进步奖 | 二等奖 | 1997 |
8 | 均温型甲醇合成塔内件 | 参与 | 国家科技进步奖 | 三等奖 | 1997 |
9 | 高纯三氟甲苯系列产品研究与开发 | 第一 | 国家科技进步奖 | 二等奖 | 2001 |
10 | 小型农业作业机关键技术及产品开发 | 第一 | 国家科技进步奖 | 二等奖 | 2004 |
11 | 年产3000吨高质量毒死蜱技术开发与应用 | 第一 | 国家科技进步奖 | 二等奖 | 2005 |
12 | 在役重要压力容器寿命预测与安全保障技术研究 | 参与 | 国家科技进步奖 | 二等奖 | 2005 |
13 | 替代光气、氯化亚砜等有毒有害原料的绿色化学技术开发及推广应用 | 第一 | 国家技术发明奖 | 二等奖 | 2007 |
14 | 高纯度井冈霉素生物催化生产井冈霉醇胺的产业化技术开发 | 第一 | 国家技术发明奖 | 二等奖 | 2008 |
15 | 邮资机关键技术及其应用 | 第一 | 国家技术发明奖 | 二等奖 | 2009 |
16 | 高性能聚合物/超细无机粉体复合材料制备的关键技术 | 参与 | 国家技术发明奖 | 二等奖 | 2009 |
17 | 低温共烧片式多层微波陶瓷微型频率器件产业化关键技术 | 参与 | 国家科技进步奖 | 二等奖 | 2009 |
18 | 亚胺培南/西司他丁钠化学-酶法合成关键技术及产业化 | 第一 | 国家技术发明奖 | 二等奖 | 2010 |
19 | 大型石化装置系统长周期运行风险的控制与评估关键技术及工程应用 | 参与 | 国家科技进步奖 | 二等奖 | 2011 |
20 | 激光表面复合强化与再制造关键技术及其应用 | 第一 | 国家科学技术奖 | 二等奖 | 2012 |
21 | 极端条件下重要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与维护 | 参与 | 国家科技进步奖 | 一等奖 | 2014 |
22 | 阿卡波糖原料和制剂生产关键技术及产业化 | 第一 | 国家科技进步奖 | 二等奖 | 2014 |
23 | 取代芳胺系列产品绿色催化合成关键技术与工业应用 | 第一 | 国家技术发明奖 | 二等奖 | 2018 |
24 | 高性能滚动轴承加工关键技术与应用 | 第一 | 国家科技进步奖 | 二等奖 | 2020 |
社会科学
浙江工业大学聚焦人文社科重点研究方向,深入推进“人文社科研究能力提升计划”,加大对成果的培育力度,产出了一批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研究成果,提升了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水平和影响力。
2011年以来,学校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10项,其中二等奖7项;获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52项,其中一等奖14项。依托各类科研项目发表人文社科类高水平学术论文2600余篇。
浙江工业大学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
获奖情况一览表(第一完成单位)
序号 | 成果名称 | 获奖类型 | 获奖等级 | 获奖时间 |
1 | 大学变革的逻辑(上、下) | 著作论文奖 | 三等奖 | 2013 |
2 | 中国古典诗歌在东瀛的衍生与流变研究 | 著作论文奖 | 二等奖 | 2015 |
3 | 转型期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问题研究 | 著作论文奖 | 二等奖 | 2015 |
4 | 社会资本、融资结网与企业间风险传染-浙江案例研究 | 著作论文奖 | 二等奖 | 2015 |
5 | 技术创新、国际直接投资与收入分配不均变化 | 著作论文奖 | 三等奖 | 2015 |
6 | 文学地理学原理(上下编) | 著作论文奖 | 二等奖 | 2019 |
7 | 刘禹锡诗研究 | 著作论文奖 | 二等奖 | 2019 |
8 | 我国中小企业技术源开发的若干问题研究 | 著作论文奖 | 二等奖 | 2019 |
9 | 地方融资圈及其风险问题研究:理论机制与浙江实证 | 著作论文奖 | 二等奖 | 2019 |
10 | 土地制度、资源配置与经济发展 | 青年成果奖 | 青年成果奖 | 2019 |
科学技术
浙江工业大学高度重视学术交流与合作,坚持“交流促合作,合作助发展”的发展理念,多措并举构筑了以“学术交流繁荣计划”和“学术国际影响力提升计划”为指引,“青年科学家沙龙”为基础的多层次、多形式的综合学术交流体系,充分发挥学术交流与合作对科技创新的引领性作用,形成良好的学术交流氛围。
学校于 2015 年和 2017 年先后设立“学术交流繁荣计划”和“学术国际影响力提升计划”,重点支持自然科学领域高层次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包括举办国际性学术会议和全国性学术会议、高层次专题学术研讨会、“运河讲堂”、学术报告或讲座等,有效推进了学校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及研究机构的交流与合作,提升了学校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影响力。
自2019年起,学校开展常态化“青年科学家沙龙”,致力于促进多学科交叉融合,打造高端学术生态,提升学校青年科学家科研创新能力。迄今为止,沙龙实现了理工科学院及直属研究机构的全参与,做客沙龙的主讲嘉宾逾百人,参会的师生、公司技术人员千余人,报告覆盖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机械制造、先进材料、绿色制药、生态环保、人工智能以及天体物理等多个学术领域。
学校将继续围绕建设“工程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基地”的目标,健全学校特色“四个面向”科研创新体系,积极搭建多种学术交流平台,激发灵感、启迪思想,实现学术创新,加快推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助力区域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研究型大学建设。
2021年度“学术交流繁荣计划”支持的学术会议
序号 | 学院/部门 | 活动名称 | 活动类型 | 开展时间 |
1 | 土木工程学院 | 第一届气候变化条件下重大基础设施岩土工程灾害与恢复国际学术会议 | 国际性学术会议 | 11月 |
2 | 药学院 | 二十四节气生命健康国际论坛 | 国际性学术会议 | 10.22-10.24 |
3 | 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 | 2021绿色制药莫干山国际峰会 | 国际性学术会议 | 10.11-10.14 |
4 | 机械工程学院 | 2021结构完整性国际研讨会 | 国际性学术会议 | 10.8-10.11 |
5 | 土木工程学院 | 第二届“一带一路”岩土工程问题国际研讨会—地下工程施工力学与控制技术专题 | 全国性学术会议 | 11.12-12.14 |
6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第五届高分子成型加工及其产业发展研讨会 | 全国性学术会议 | 5.14-5.16 |
7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2021高分子液晶态与超分子有序结构学术研讨会 | 全国性学术会议 | 12.3-12.6 |
8 | 化学工程学院 | 双碳下绿色化工技术研讨会 | 全国性学术会议 | 12.15-12.17 |
9 | 生物工程学院 | 第四届生物化工青年学者论坛暨第八届生物化工技术创新及产业发展研讨会 | 全国性学术会议 | 5.7-5.9 |
10 | 土木工程学院 | 第 7 届长三角地区结构工程青年学者学术沙龙 | 全国性学术会议 | 5.15 |
11 | 药学院 | 2021年长三角药物化学研讨会 | 全国性学术会议 | 11.5-11.6 |
12 | 机械工程学院 | 第十九届全国特种加工学术会议 | 全国性学术会议 | 11 月 |
13 | 机械工程学院 | 第十三届西湖论坛——精密制造学术会议 | 全国性学术会议 | 12.24-12.26 |
14 | 机械工程学院 | 第九届声学与振动专题研讨会(线上和线下结合) | 全国性学术会议 | 12月 |
15 | 机械工程学院 | 机械工程年会 | 全国性学术会议 | 12月 |
16 | 环境学院 | 中国可持续发展研究会2021年度学术年会暨第一届中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大会 | 全国性学术会议 | 11.12-14 |
17 | 理学院 | 早期宇宙与引力波物理暑期学校暨第二届杭州引力波物理学术研讨会 | 全国性学术会议 | 8.9-8.20 |
18 | 理学院 | 调和分析及其应用学术研讨会 | 高层次专题 学术研讨会 | 11月 |
19 | 科研院 | 工业领域碳中和行动莫干山研讨会 | 高层次专题 学术研讨会 | 12月 |
20 | 信息工程学院 | 2021神经影像计算与人工智能研讨会 | 高层次专题 学术研讨会 | 11月 |
21 | 信息工程学院 | 人工智能及结构生物信息学专题学术国际研讨会 | 高层次专题 学术研讨会 | 11月 |
22 | 信息工程学院 | 人工智能与学习控制专题学术研讨会 | 高层次专题 学术研讨会 | 11月 |
社会科学
浙江工业大学深入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学术交流与影响力提升计划”,重点打造了一批有影响力的国内国际学术会议,为高端成果培育营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扩大工大文科品牌在学术界及社会各界的影响力。
结合学科特点和学院实际,学校重点支持人文社会科学领域高层次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包括:举办国际性和全国性重要学术会议、人文社会科学名家讲坛、运河讲堂、支持青年教师国际交流、研究能力提升工作坊、期刊发表影响力提升行动、高质量论文作者认定等。
浙江工业大学所属期刊:《浙江工业大学学报》、《浙江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发酵科技通讯》、《高教与经济》、《化工生产与技术》
《浙江工业大学学报》是由浙江省教育厅主管、浙江工业大学主办,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综合性学术刊物,创刊于1973年,双月刊,主要发表学术论文、研究报告和综述等理工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自创刊以来4次入编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20年荣获“中国高校优秀科技期刊”称号,2021年荣获“第七届华东地区优秀期刊”称号。 | |
《浙江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是由浙江省教育厅主管、浙江工业大学主办的社会科学类综合性学术刊物,创办于2002年,季刊,主要发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被《CNKI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数字化期刊群》《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收录。 | |
《发酵科技通讯》是由浙江工业大学主管主办,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科技类学术期刊,创刊于1972年,季刊,主要发表发酵、生物、食品、医药、化学、环境和能源等领域的研究成果,被《CNKI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数字化期刊群》《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收录。 | |
《高教与经济》是由浙江工业大学主管主办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创办于1988年,季刊,主要发表大学治理、教育经济、思想政治教育、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创业教育等高等教育领域的研究成果。 投稿邮箱:gjs@zjut.edu.cn | |
《化工生产与技术》是由巨化集团有限公司主管,巨化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工业大学共同主办(筹)的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化学化工类学术刊物,创刊于1994年,季刊,主要发表化工及相关行业的国内外科技成就和发展动态的研究成果。 投稿邮箱:CPT@zjut.edu.cn |
由学校和德清县人民政府、浙江省药学会、浙江省可持续发展研究会共同主办,长三角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药学院等联合承办的第六届绿色制药莫干山国际会议在德清举行。副校长金晓明,德清县副县长施敏丽出席开幕式并致辞。来自美国、俄罗斯、英国、波兰等国内外绿色制药技术研究领域专家学者,国内39所高校师生、30家药企主要负责人,德清县相关部门负责人,我校科学技术研究院、药学院、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相关负责人等500余人参加。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马大为研究员,中国工程院院士、长三角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首席科学家陈芬儿教授,俄罗斯工程院外籍院士、南方科技大学张绪穆教授,中国医学科学院副院长、北京协和医学院副校长王健伟教授,武汉大学雷爱文教授,波兰居里斯克沃多夫斯卡大学Marek Tchórzewski教授,美国亚利桑那大学Wang Wei教授和英国利兹大学Thomas Chamberlain教授,美国马萨诸塞大学波士顿分校Wei Zhang教授和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刘建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等作了大会报告。中国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学任其龙教授,王建伟教授,苏为科教授,Wei Zhang教授主持大会报告。
本次大会共举办了大会报告10场,分会场报告31场,学生论坛口头报告16场。与会专家学者聚焦绿色制药技术、生物制药技术、智能制药与连续流制药技术、机械化学制药技术、制药安全管控等领域,就制药领域内的最新研究动态、技术和产业发展趋势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大会还特设“花园生物杯”口头报告竞赛和墙报竞赛,吸引了来自8所高校的72位研究生参加竞赛。
金晓明致辞
施敏丽致辞
任其龙院士主持
马大为院士作大会报告
陈芬儿院士作大会报告
嘉宾作学术报告
会场全景